问:哪些行为属于间谍行为?
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间谍法》第38条的规定,间谍行为是指下列行为:
1.间谍组织及其代理人实施或者指使、资助他人实施,或者境内外机构、组织、个人与其勾结实施的危害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的活动;
2.参加间谍组织或者接受间谍组织及其代理人的任务的;
3.间谍组织及其代理人以外的其他境外机构、组织、个人实施或者指使、资助他人实施,或者境内机构、组织、个人与其相勾结实施的窃取、刺探、收买或者非法提供国家秘密或者情报,或者策动、引诱、收买国家工作人员叛变的活动;
4.为敌人指示攻击目标的;
5.进行其他间谍活动的。
问:公民可通过哪些途径举报间谍行为?
答:公民若发现或知悉间谍行为线索,目前可通过电话、信件和当面三种形式举报。
一是拨打国家安全机关“12339”举报电话举报;
二是通过信件向国家安全机关举报,邮寄地址为:北京市东城区前门东大街9号,邮编:100740;
三是直接到国家安全机关举报,在北京市东城区前门东大街9号有专人接待。
问:公民若举报了间谍行为线索,如何奖励?
答:公民若举报了间谍行为线索,北京市国家安全局经过核查后将根据该线索的作用、效果等进行评定,分三级进行奖励,最高奖励额达50万元。
一是对防范、制止间谍行为或侦破间谍案件发挥特别重大作用,贡献特别突出的线索,给予10万至50万元奖金;
二是对防范、制止间谍行为或侦破间谍案件发挥重大作用的线索,给予5万至10万元奖金;
三是对防范、制止间谍行为或侦破间谍案件发挥较大作用的线索,给予1万至5万元奖金。
问:公民若因举报间谍行为线索获得奖励,该如何领取?
答:公民举报间谍行为线索符合奖励标准的,由北京市国家安全局通过电话、公告等方式通知举报人领取奖励。举报人可自接到奖励通知之日起90日内,凭本人身份证明直接领取。如果举报人本人不方便出面可授权委托他人领取,被委托人领取时应持有本人身份证明以及委托人的身份证明和授权委托书。
问:如何保护举报人或者其近亲属的安全?
答:因举报间谍行为线索,公民或者其近亲属的人身安全面临危险的,可以向国家安全机关请求予以保护,国家安全机关将依法采取保护措施,保护公民的人身安全。当然我们会在工作中保护线索来源和举报当事人的隐私。根据该奖励办法的规定,未经举报人同意,在查证、宣传、奖励等工作中不得披露举报人的相关信息。泄露举报人信息的,将依法追究相关人员的法律责任。
问:若个别人借举报之名故意诬告陷害他人,将承担什么责任?
答:国家安全机关鼓励公民积极举报间谍行为线索,并根据其举报线索的作用、效果等予以相应的奖励。同时奖励办法也设立了罚则,如果个别人借举报之名故意实施诬告陷害他人,编造、传播虚假信息、谎报情况、故意骚扰等行为,国家安全机关一经查实,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但只要举报人不是有意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谎报情况,不予追究。
北京市国家安全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