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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检:“该公开一律公开” 实现“看得见的正义”
发布时间:2017-02-16
文章来源:中国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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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新网2月16日电 最高检今日举行发布会,通报近年检察机关加强“智慧检务”建设工作情况。最高检案件管理办公室主任许山松表示,在案件信息公开工作快速推进的同时,我们将案件信息公开情况作为案件办理的必须步骤,确保“该公开的一律公开”,真正实现“看得见的正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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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检案件管理办公室主任许山松答记者问

  许山松表示,案件信息公开是检察机关深化检务公开、提升司法公信力所采取的重要举措。2014年10月,以“人民检察院案件信息公开网”的开通为标志,检察机关案件信息公开工作全面展开。全国内地32个省、自治区、直辖市检察机关在“同一平台”上,按照“同一标准”“同一程序”为群众提供案件信息公开服务。

  随着公开工作的不断深化,检务公开实现了三个转变:一是从公开的内容上看,从侧重一般事务性的公开向案件信息的公开转变;二是从公开的对象上看,从针对当事人等特定主体的小范围、局部公开向面向社会公众的大范围、全面公开转变;三是从公开的主体和方式看,从各地检察机关的分散公开向全国集中的公开转变。检察机关案件信息公开进入信息化、常态化、规模化的快速发展轨道。

  许山松介绍,目前,检察机关在不断推进人民检察院案件信息公开网升级完善和功能拓展的同时,也在不断丰富公开形式,加强新媒体公开平台建设,开通案件信息公开微信服务,推动案件信息公开更加高效、更加具有针对性,也更加方便、快捷。

  许山松指出,在案件信息公开工作快速推进的同时,始终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以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将案件信息公开情况作为案件办理的必须步骤,由案件管理部门专门负责对案件信息公开工作进行督促检查、定期通报,确保“该公开的一律公开”,真正实现“看得见的正义”。

责任编辑:明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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