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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部中医药综合性法律终出台
发布时间:2016-12-27
文章来源:新华每日电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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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据新华社北京12月25日电(记者吕诺、王宾)“国法”酝酿三十载。随着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五次会议表决通过,我国首部为传统中医药振兴而制定的国家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医药法》25日诞生。

  国家卫生计生委副主任、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局长王国强指出,中医药法作为第一部全面、系统体现中医药特点的综合性法律,对中医药行业发展具有里程碑意义。

  中医药法将于2017年7月起施行。这部法律明确了中医药事业的重要地位和发展方针,提出“中医药事业是我国医药卫生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国家大力发展中医药事业,实行中西医并重的方针”;“发展中医药事业应当遵循中医药发展规律,坚持继承和创新相结合,保持和发挥中医药特色和优势”;“国家鼓励中医西医相互学习,相互补充,协调发展,发挥各自优势,促进中西医结合”。

责任编辑:明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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