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朋友圈售卖“三无”减肥药
发布时间:2016-12-23
文章来源:检察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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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把网上购买的“三无”减肥胶囊加个包装盒,就拿到微信圈里销售,并发展下线代理商,层层加价谋取暴利。近日,山东省济南市中级法院二审开庭审理了一起销售伪劣产品案,裁定维持原判,被告人李双桥因犯销售伪劣产品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零六个月,并处罚金16万元。

  减肥找到商机 自行包装胶囊

  2014年初,90后女孩李双桥为瘦身,在济南市一家经销化妆品的小店内购买了名为“魔豆旋风瘦”的减肥胶囊。后来,朋友见其服用效果好,便让其代买。李双桥从中发现商机,决定自己进购后在微信朋友圈出售。原购买店铺的售价较高,李双桥就从朱玲玲(另案处理)经营的一家淘宝店进购该减肥胶囊。据朱玲玲交代,之后四五个月,因“魔豆旋风瘦”减肥胶囊断货,两人中断了交易。

  2014年八九月间,李双桥发给朱玲玲一张图片,让其帮忙进购一种“新药”。图片上是一种锡箔纸包装的胶囊,印有“强效三代排毒养颜”的字样。之后,朱玲玲在一个展销会上找到了这种胶囊。但“强效三代排毒养颜”胶囊是连外包装都没有的“三无”产品,朱玲玲告诉李双桥,只能在微信渠道上售卖。

  为给这种胶囊披上“合法的外衣”,李双桥找人设计外包装盒,并购买“合格证”“正品保证”贴等,再按照36粒一盒的标准自行包装。一番“乔装打扮”后,李双桥开始在微信朋友圈出售号称由“(香港)基因生物医学科技有限公司联合出品”的“强效三代排毒养颜”胶囊,包装盒上标有假的批准文号及她随意编写的生产日期。

  大肆发展下线谋取暴利

  该减肥胶囊很快就打开了市场,李双桥也发展了不少下线,半年多时间销售额就达到30余万元,由于销量大,产品几度卖断货。王训、毕乐乐(另案处理)就是该产品的“全国代理”。为便于销售,李双桥向王训、毕乐乐宣称该胶囊从日本散装进口,并通过微信给二人发送了图片形式的“产品检测报告”。

  这条“产业链”的盈利模式很简单,就是层层加价。朱玲玲最初以每盒15元的价格卖给李双桥,后来降到每盒10元。王训和毕乐乐在李双桥处的进货价格是每盒42元,再以200元的价格卖出去。照此计算,每盒最高利润可达150元以上,“代理”们通过层层加价获取巨额非法利润。

  其间,有客户反应服用该胶囊后会出现口渴、拉肚子的症状,李双桥告诉客户这是正常反应,只要多喝水就可以了。没多久,王训的下线刘娜(另案处理),在销售过程中接到一个孕妇客户的电话,对方称在服用该胶囊后出现恶心、头晕、失眠、小腿浮肿等症状。李双桥为息事宁人,通过刘娜向该孕妇赔偿1.9万元。

  以销售伪劣产品罪追究刑责

  2015年2月27日,该孕妇将此事举报至济南市槐荫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经检测,她购买的减肥胶囊中含有酚酞成分。该案被移交至槐荫区公安分局,民警根据刘娜的交代,顺藤摸瓜,将李双桥抓获归案。

  公安机关在李双桥及其下线卖家处查获了大量锡箔纸包装的减肥胶囊和“正品保证”“合格证”贴等。经山东省食品药品检验研究院对查获的“排毒减肥胶囊”进行抽查检验,发现该胶囊中含有酚酞成分,含量为150.9mg/g。据了解,酚酞是一种化学制品,主要用于医药泻剂和合成塑料制造,是国家明令禁止非法添加的非食用物质,服用过量或长期滥用可造成电解质紊乱,诱发心律失常、神志不清、肌痉挛以及倦怠无力等症状。

  公安机关以涉嫌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将李双桥移送审查起诉后,济南市槐荫区检察院审查认为:李双桥销售的排毒减肥胶囊内装粉末发生过变化,在已售出胶囊未全部扣押在案的情况下,现有证据不能证实其已销售而未扣押在案的排毒减肥胶囊全部添加了违禁物质,因此李双桥销售伪劣产品的金额为31.1万元,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的金额只能依据扣押的部分认定为6.6万余元。根据相关法律,应当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据此,该院改变公安机关认定的罪名,以李双桥涉嫌销售伪劣产品罪起诉至法院。经审理,法院判处其有期徒刑一年零六个月,并处罚金16万元。(记者 匡雪 姜明玉)

责任编辑:筱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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