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民刘大爷近日到位于河西区乐园道附近的一家电影院观看《比利·林恩的中场战事》。在他和家人买完3D电影票后,售票员才告诉他们需要购买看电影专用的眼镜。已经买了票,他和家人只好到另一个柜台另付了眼镜费。观影之后,刘大爷感到电影院此举欠妥,当时售票现场也没有必须买3D眼镜的提示。
记者随后以顾客身份到该电影院暗访时发现,刘大爷的遭遇并非个例。该电影院对所有场次的3D电影都在没有明示的情况下加收眼镜费,只对IMAX电影提供免费的眼镜。
本市法律维权专业人士指出,影院在售票时并未在显著位置对其他收费项目进行标示,其行为侵犯了消费者的知情权。同时,《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明确规定消费者享有自主选择商品或者服务的权利。消费者可以自主决定购买或者不购买任何一种商品、接受或者不接受任何一种服务,影院的行为侵犯了消费者的自主选择权。此外,根据我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经营者销售商品,不得违背购买者的意愿搭售商品或者附加其他不合理的条件。影院的行为违背了购买者的意愿,涉嫌强行搭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