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美菱公司起诉称,2011年美菱集团在制氧设备上注册了商标,而“美菱”商标早在1997年即被评为中国驰名商标。
但合肥快洁星电器有限公司(下称快洁星)在京东商城平台上开设了“美菱保健器械专卖店”,主营“美菱”牌制氧机,并大量使用该公司商标进行产品介绍、宣传等。美菱公司因此向法院起诉,称这些由合肥美菱净化设备有限公司(下称美菱净化)未经许可生产制造、销售的产品,侵犯了其商标权。
美菱净化答辩称,该公司使用涉案商标是经过美菱公司授权的,不存在侵权。快洁星则答辩称,其所售产品是美菱净化生产,产品有合法授权,因此不构成侵权。京东商城则认为,涉案商品经举报已经下架,且快洁星提交了商标使用的授权、合法经营资质的信息,京东商城作为电子商务平台已经尽到了注意和审核义务。
朝阳法院审理后认为,美菱净化在2005年授权期满后,未提交获得商标使用许可的有效证据。其使用美菱商标在自身的产品上,极易使普通消费者产生误认,构成商标侵权。京东商城针对投诉进行处理并做出审查,无主观过错,不承担赔偿责任。
朝阳法院一审判决美菱净化赔偿美菱公司25万元,快洁星承担连带责任。两家公司不服提出上诉,目前市三中院已受理此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