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城检察院日前通报两起以投资健康饮品、医疗用品为名的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涉案金额共计400余万元。检察院分析指出: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等金融犯罪出现了监管“真空”地带。
“2009年底,我听保健课的时候认识了一个姓顾的,他说他们公司要在东北搞一个‘止血纤维’的项目,肯定能赚钱,但现在需要资金,希望我能给他找点儿钱,并答应只用四个月就支付15%的利息。”66岁的李某认为顾某的项目既能救死扶伤,还能赚钱,就给其汇去了27万元。
但是,事情并没有像李某想的那样美好,协议到期后,顾某一直未归还投资款,两年后,顾某的公司消失了,电话也处于关机状态。这时李某等人才如梦初醒,遂于2014年8月到公安机关报案。
顾某到案后交代,2008年,其通过朋友介绍知道了“止血纤维”项目,认为很有市场,于是成立了自己的医药科技公司,打算投资建厂做这个项目。顾某供认,自2009年12月至2010年6月间,其欺骗6人签订《借款协议书》,非法吸收公众存款共计114万余元。经查,顾某成立的两家医药科技公司已分别在2010年和2013年被吊销营业执照。6位老人的一生积蓄因此打了水漂。
另外一起案件极其类似,投资项目也是“卫生健康”领域。2014年4月至去年1月,中通联合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发行招募草黄金健康饮料投资基金,以说明会、印制宣传品、免费品尝饮料等形式,向投资人宣传草黄金健康饮料和投资基金,并以投资额3%到6%的返点提成,鼓励公司高管或是其亲属进行投资。当时担任该公司资产管理部经理的侯某,便发展了身边的亲戚朋友共7人签订认购合同,期限是3个月至1年,以最低投资额10万元,按照投资额收益递增,年化收益率为9%至14%,三个月支付一次收益的方式。侯某以此非法吸收公众存款共计308万元。
目前,上述两起案件犯罪嫌疑人均被提起公诉。
办理此案的检察官提出,近年来国家加大了对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犯罪的司法打击和惩治力度,但这种犯罪并没有得到有效遏制。分析原因,主要在于监管存在“真空”地带,而仅靠公检法打击难以正本清源,需要惩防结合,多管齐下,协同综合治理。
“从办理的案件来看,所谓‘投资’‘理财’公司基本为无融资资质的公司,其成立的目的或者成立后主要从事的经营活动就是向公众非法吸收资金。”检察官指出,工商部门负责公司注册、审核,银监会、银行、保监会等负责金融机构业务管理,但无人来监管这些无融资资格却行融资之实的公司的非法业务。因此,应加强市场外部监管,多部门协调整合,努力化解监管空白和条块分割问题。如工商部门在严格审核注册公司申请的同时,加强对“理财”“投资管理”等公司信息的互通互享,建立健全监管部门、金融机构之间关于个人征信记录、账户大额资金流动监控的风险信息传递共享机制,及时发现、查处非法吸收资金行为。(记者 高健 通讯员 张政 甄静 郭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