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位谭乔,在成都可是几乎家喻户晓的“网红”:身为民警的他,同时还是本地电视台一档交通安全节目的主持人。在电视节目中,他以幽默诙谐的语言宣传交通文明的重要性,曾获成都市“群众最喜爱交警”称号。
在此次直播中,谭乔一出镜,就跟一位骑着电瓶车违规走机动车隧道的市民开起玩笑:“奥运健儿在赛场上争金夺银,你在隧道里争分夺秒。运动员收获的是掌声,你要在隧道里发生危险,那收获的就是泪水了。”玩笑归玩笑,一旁的交警同事现场向这位市民宣读了道路交通法规和处罚依据。
一边直播执法,一边以插科打诨的方式向周围的市民们普及道路安全法规,不到一会儿,围观直播的群众多了起来,很多人掏出手机饶有兴趣地拍摄。“今天直播肯定红,因为我们有这么多‘机位’跟拍。”谭乔告诉现场的观众们,交警的工作非常辛苦,而对交警最大的支持,就是遵守交通安全规则。
谭乔一边赶往下一个交通执法点,一边对着摄像镜头示意,为使直播更生动,他决定增加一些互动镜头。很快,“互动”机会来了:在一个执法点,一位交警正在对一名骑着非机动车违规载货的市民进行法规教育,然而这名市民并不认为自己有错:“不就是在电瓶车上放了几箱货嘛,能有什么危险?”谭乔马上拉来一名正在边上看热闹的老人评理。
“肯定不对啊!电瓶车后面装了这么多东西,他自己危险,也给行人带来危险。”谭乔和老人的问答,终于让这位市民心服口服:“我认罚,马上把货卸了,让朋友开车来拉走。”
“这不是那个‘网红’交警吗?能合个影吗?”直播过程中,不断有市民过来凑热闹。
临近中午,骄阳似火,谭乔和同事们被晒得几乎浑身湿透。他打趣说:“我们是‘焦警’,晒焦的交警。”
这次直播持续了39分钟,有34.5万名网友在线收看。众多网友通过微博留言:“为辛苦的交警点赞!”“大热天交警也不容易,汗流浃背。”
哈尔滨交警直播执勤获点赞
“希望每天都能这么查”
本报记者 方 圆
“警察叔叔,那辆停在人行道上的红色轿车是违停吗?”
网友馒头君通过网络弹幕向正在执勤的黑龙江哈尔滨市道里交警大队二中队交警祖瑞鑫发来提问。
“是的,马路牙上面是行人的道路,根据我国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除依法划定的停车泊位外,人行道上严禁停放机动车。”屏幕上,祖瑞鑫一边走到轿车旁查看,一边细致地为大家讲解该车属于违停的原因,“我们会观察车主是否在附近,如果在,采取劝离的方式,如果不在,只能按规定进行处罚。”
“谢谢解答!天这么热,警察叔叔辛苦啦!为你们点赞!”在直播平台上,馒头君发出一个调皮的表情和一连串的玫瑰花。
这样一个画面出现在哈尔滨市道里区高谊街上,19日上午,哈尔滨市公安交通管理局联合新浪网,面向网民开展了1个小时的网络直播,对禁止停车标线处(黄道沿)违停进行重点整治,现场解读执法依据、环节和流程。
随着直播的正式开始,执勤交警沿高谊街—大安街—通江街的路线进行整治,查处的同时,交警还向违停车主普及交通法规和安全出行常识,得到网友普遍称赞:“这种形式好啊!”“有理有据,执法明确。”“希望每天都能这么查。”
“没想到网友们都很支持我们的工作,我很欣慰。”尽管直播已经结束,祖瑞鑫依然兴奋不已,“直播让我更严格要求自己。以后有机会我还会直播,继续和大家进行互动。”
据统计,截至19日下午2时,本次直播累计在线观看8.7万人次,点赞15.5万次。#哈尔滨交警治理违停#微博话题阅读量已达58.4万。在直播的同时,哈尔滨市各辖区交警部门也在自己辖区开展静态交通综合治理。
今后,哈尔滨市公安交通管理局将就交警部门治理静态交通秩序行动进行全网系列在线直播,包括“禁止停车标线处(黄道沿)违停”“地下停车场周边违停”“商圈违停”“停车示范区(居民停车外溢)违停”等主题。
■专家观点
直播可推广 细节须明确
受访人:中国政法大学法治政府研究院院长 王敬波
采访人:张梦洁
问:将交警执法全过程通过直播平台呈现出来,有何积极意义?
答:第一,起到促进交警执法规范化的效果;第二,起到有效震慑交通违法行为的效果;第三,起到最大限度普法的效果;第四,对整个执法行为起到固化和留痕的效果。
问:有网友认为此次直播是作秀,您如何看?
答:判断秀与不秀,关键看两个条件:第一,这个活动只做一次,还是长期坚持,如果只做一次,那就有作秀的嫌疑;第二,直播能否起到正面效果。交警不知道自己的执法行为什么时候被直播,就能促进他们自觉规范执法。
问:交警执法直播引发了公众对肖像权保护的担忧,您怎么看?
答:因为道路是公共场所,直播本身又扩大了受众面,所以肖像权保护本身受到一定程度的削弱。当场被查获的行为人是不是构成违法行为,并不能以交警处罚为最终标准,因为行为人有异议还可以申请复议。因此在得到司法认定前,可以通过打马赛克等方式,保护违法嫌疑人的隐私权。
直播中哪些方面需要保密必须要加以明确,比如违法嫌疑人的肖像权保护、侦查手段、调查方式、调查工作计划等,诸如此类不可以随便对外公开的内容,都需要用制度来进一步明确。
此外,直播录像资料可不可以作为证据在法庭上使用,也需要进一步明确。
问:这种公开执法方式可以推广吗?
答:我认为在很多执法领域都可以推广这种形式,尤其是在城管执法、环境执法等容易和执法对象产生纠纷的领域。当然也要考虑直播的行政成本,回应社会关切,聚焦重点问题,实现直播效果最优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