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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员家属“禁商令”扩围,让官商勾结无处遁形
发布时间:2016-04-21
文章来源: 新华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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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华网记者 卢俊宇

  4月18日,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北京市、广东省、重庆市、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关于进一步规范领导干部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经商办企业行为的规定(试行)》。这意味着官员家属“禁商令”不再是上海“一家独享”,而是在逐渐地“扩围”。这既是贯彻全面从严治党要求的一个重要举措,也是为了尽可能不断压缩滋生“官商勾结、钱权交易”的土壤和空间。

  2015年5月4日,上海市委正式公布并实施《关于进一步规范本市领导干部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经商办企业行为的规定(试行)》,明确省级干部配偶不得经商办企业。据媒体报道,目前上海182名领导干部亲属经商办企业被纳入“需要规范”的范围。182名领导干部中,10人被免去职务、10人被调岗,还有1人辞去了个人职务,另有3人涉嫌严重违纪,正在接受组织调查。“上海样本”为其余地方治理干部亲属经商提供了实践经验,值得点赞。

  现在新规定由上海而推及五地,具有明确的规定性和可操作性。这表明,党纪与国法的约束正越来越清晰,“家族式腐败”的代价将越来越大。

  我们有理由相信,此新规逐步在全国推广亦是势在必行,因此各级领导干部应该带头贯彻执行,尤其有亲属经商的官员,更不要心存侥幸,时刻树立“红线”意识。实际上,这对于领导干部个人来讲,也是一种爱护和保护。

  不过我们也应看到,禁止官员配偶子女经商任重而道远。立规立法只是第一步,关键还得看执行力和监管力度。

  首先,相关部门要通过实打实、百分百的执行,让制度长出问责牙齿,让官员不敢“鱼和熊掌兼得”;其次,要综合干部个人事项抽查、群众举报、媒体监督等手段,让监管成为千里眼、顺风耳,让官员不能经商从政两头占;最后,对于官员亲属的经商信息,也不妨推动进一步透明,这样公众才可以根据规定进行监督,维护规定的权威。

责任编辑:筱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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