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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集中对外发布
发布时间:2016-04-01
文章来源:人民网-法治频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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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人民网北京4月1日电 在每年3月31日前发布本机关上一年度的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是《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对各级行政机关提出的明确要求。为了评估这项制度的落实,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国家法治指数研究中心连续第八年对年度报告发布情况进行了监测和评估。此次评估的对象为55家对外拥有行政管理职权的国务院部门及31家省级政府。

  据国家法治指数研究中心主任田禾研究员介绍,发布年度报告的做法最早兴起于企业,是企业向股东及其他利益群体提供企业经营活动和财务状况的年度综合性报告,上市公司的年报还要向社会公开。以前,政府机关每年都会做年终总结,但一般不对社会公开。《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做了创新性规定,要求政府机关每年不仅要总结分析上一年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还需要向社会公开这个总结报告。其目的一是要求政府机关对上一年度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的成效和面临的问题作出全面深入的分析,查找问题,寻找完善路径,另一方面,则是要求其开诚布公地向社会作出说明,自己做的好不好要让公众来评点,让公众来参与监督,让公众不仅通过政府机关公开信息在满足自身信息需求方面有获得感,更要让其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参与感,群策群力,共同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经过本轮初步监测分析,本次年度报告的发布呈现如下特点:

  第一,各地方各部门普遍按时发布。

  3月31日是行政机关公开本部门上一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的最后期限。经过计算机扫描和人工校验,截至今年3月31日24时,除一家单位外,其他被评估对象均已经按照要求,在本机关政府门户网站上发布了本地方本部门的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对自身上一年度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行了盘点。

  第二,年度报告集中展示,方便查询获取

  本次年度报告发布的一个亮点是,年度报告采取了集中展示的方式对外发布。中国政府网开设了“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年报”栏目(http://www.gov.cn/zhuanti/2015zfxinxigongkaibaogao/index.htm),集中展示国务院部门、省级政府自2009年以来的年度报告。31家省级政府门户网站全部开设了集中展示平台,集中公开本级政府部门、下属地市级政府的年度报告。国土资源部、工业和信息化部、中国人民银行、海关总署、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国家统计局、国家税务总局、中国民用航空局等国务院部门也集中展示下级部门的年度报告,如国土资源部集中展示了各地国土资源厅(局)的年度报告,中国人民银行集中展示了各分支机构的年度报告,国家安监总局集中展示了各地煤监局的年度报告。集中展示提高了年度报告的查询便利度,也有助于横向比较各地方各部门的年度报告质量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成效。

  第三,年度报告形式更加新颖、生动。

  与往年相比,此次发布的年度报告普遍注重报告形式的新颖性,除有的年度报告采取了flash动画形式发布外,绝大多数年度报告都做到了图文并茂,注重运用表格、图片,有图有真相,直观展示自身工作的进展与成效。同时,不少地方和部门发布的年度报告提供了网页格式、word版本、pdf版本等多个版本,有助于满足公众的多元化信息需求。

  第四,年度报告内容更加充实和精细化。

  与以往发布的年度报告内容较空洞、虚化相比,本年度发布的年度报告更加注重以白描的方式对自身工作成效进行展示,并注重使用各类统计数据,空洞的说教少了、客观的数据多了。本次评估对象的年度报告基本都对2015年落实政府信息公开要点,加大重点领域公开的情况作了描述,甚至对2015年公开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办理情况作了说明。对于投入了多少人员、使用了多少经费、主动公开了多少信息、受理了多少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不公开信息的详细原由、因政府信息公开被复议被诉讼及被举报的数据,绝大多数年度报告都做了详细说明,不少年度报告还附有详细的数据表格。这不仅体现了各部门各地方对编制和发布年度报告的重视程度,也说明其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稳重求进,因为,只有真正做了工作,总结才有得说!

  国家法治指数研究中心副主任吕艳滨研究员指出,回顾2008年《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实施以来年度报告发布的情况,我们可以看到各地区各部门年度报告发布越来越规范、报告内容越来越详实,这为进一步做好政府信息公开第三方评估和政府信息公开社会评议奠定了基础,是进一步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重要体现。但也要看到,地市级以下政府的年度报告发布情况还有短板,国务院部门和省级政府所发布的年度报告查询不便、数据不规范等的情况还是存在的。下一步,课题组将对收集的年度报告进行进一步的分析比对,找出共性的问题,推动年度报告发布质量进一步提升。

责任编辑:筱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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