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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部门彻查靖江、东莞两起环境违法案件
发布时间:2015-12-25
文章来源:新华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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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华网北京12月24日电(记者陈菲)24日从最高检获悉,近日,环境保护部、公安部和最高人民检察院决定对江苏省靖江市原侯河石油化工厂填埋疑似危险废物案件和广东省东莞市长安镇锦厦三洲水质净化有限公司进行联合挂牌督办。

  最高检有关负责人表示,这是三个部门首次启动联合挂牌督办,将对地方政府和各相关部门彻查和妥善处理案件起到重要督促作用,同时,有利于加强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的衔接配合,形成合力打击环境污染犯罪活动。

  据介绍,靖江市原侯河石油化工厂(已停产,2012年在其原址建立了靖江市华顺生猪养殖场)厂区内地面下3至4米的部分区域填埋疑似危险废物,特征污染物为1,4-二氯苯、甲苯、三氯甲烷、四氯化碳、氯苯等。经查,疑似危险废物主要来自江苏扬农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和江苏长青农化股份有限公司,两家公司及下属企业存在违反“三同时”验收制度和违反危险废物管理制度的问题。在环保部督促下,江苏省环保厅制定了调查处置工作方案,泰州市、靖江市迅速成立处置工作领导小组,有序开展污染调查、危废鉴定、安全处置、损害评估和生态修复等工作。

  在东莞长安镇锦厦三洲水质净化有限公司环境违法案件中,发现该厂涉嫌造假、非法骗取巨额污水处理费用,出水水质在线监测设备弄虚作假,私设暗管投放自来水稀释水样干扰人工采样监测,在线设备运维商严重失职。对此,东莞市公安机关成立专案组对东莞三洲公司涉嫌诈骗罪进行了立案侦查,并对1名犯罪嫌疑人采取了刑事拘留措施。东莞市环保局对东莞三洲公司进行处罚,罚款10万元。

  对上述两起案件,环保部要求江苏省环保部门进一步调查核实侯河化工填埋疑似危废的数量、种类和性质,督促指导地方政府切实做好污染物的处置工作;加强对受污染场地修复工作的环境监管,严密防范,避免造成二次污染;严查案件所涉企业相关环境违法问题,依法处理处罚,并举一反三,督促完善和加强危险废物的管理。要求广东省环保部门对东莞市长安镇锦厦三洲水质净化有限公司依法处罚,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公安机关;强化对自动监控设施的监管工作,依法依规追究运维企业的责任,并要求企业将污染源自动监控仪器参数向环保部门备案。

  公安部要求江苏和广东省公安部门积极开展案件侦办工作,迅速查明犯罪事实,抓捕涉案人员;主动加强与检察院、法院的沟通协调,在案件定性、证据固定等方面加强案情会商、及时达成共识,确保案件顺利移送起诉。

  最高人民检察院要求江苏和广东省检察机关从严打击,对符合逮捕、起诉条件的要坚决、及时批捕、起诉,提高办案效率;要严格按照《人民检察院侦查监督部门办理挂牌督办案件办法》(试行)要求,加强挂牌督办案件的督办和管理。

责任编辑:赵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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