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上,司法部副部长、党组成员赵大程传达了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中央政法委书记孟建柱对法律援助工作作出的重要批示。
吴爱英强调,党中央、国务院历来高度重视法律援助工作。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明确提出要完善法律援助制度、扩大援助范围。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对法律援助工作作出重要指示,强调要加大对困难群众维护合法权益的法律援助,在不断扩大法律援助范围的基础上,紧紧围绕经济社会发展的实际需要,注重提高法律援助的质量。今年5月5日,习近平总书记主持召开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完善法律援助制度的意见》,习近平总书记等中央领导同志就做好法律援助工作、完善法律援助制度发表了重要讲话。习近平总书记对法律援助工作的重要指示,是新时期法律援助工作的根本遵循和行动指南,为进一步做好法律援助工作指明了方向,在我国法律援助事业发展史上具有里程碑意义。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完善法律援助制度的意见》对做好新形势下法律援助工作、完善法律援助制度作出了全面部署,是法律援助工作的纲领性文件。孟建柱同志对法律援助工作作出重要批示,充分肯定法律援助工作取得的成绩,对做好新形势下法律援助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各级司法行政机关要坚持以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对法律援助工作重要指示为指导,认真学习贯彻中办发[2015]37号文件,切实把各项任务措施落实到实处,推动法律援助工作再上新台阶。
吴爱英在讲话中总结了近年来全国法律援助工作取得的成绩,深刻分析了法律援助工作面临的形势。她强调,要充分认识进一步加强法律援助工作、完善法律援助制度的重要性和必要性。进一步加强法律援助工作、完善法律援助制度是促进社会公平正义的客观要求,是保障和改善民生的重要途径,是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司法制度的必然要求,事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事关司法行政工作全局。
各级司法行政机关要从政治和全局的高度,充分认识做好新形势下法律援助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决策部署上来,进一步增强使命感和责任感,不断开创法律援助工作新局面。
吴爱英就坚持以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对法律援助工作重要指示为指导,完善法律援助制度,发展法律援助事业作出全面部署。
一要不断扩大法律援助范围。要扩大民生领域法律援助覆盖面,逐步将涉及劳动保障、婚姻家庭等与民生紧密相关的事项纳入法律援助补充事项范围。适度放宽法律援助经济困难标准,及时为符合条件的群众提供涉及就业、就学、就医等民生事项的法律服务,将农民工、下岗失业人员、妇女、未成年人、老年人、残疾人等群体列为重点服务对象,切实维护其合法权益。要加强军人军属法律援助工作,进一步扩大军人军属法律援助覆盖面,组织开展法律援助进军营、送法下基层等活动,切实做好军人军属法律援助工作。要加强刑事法律援助工作,使符合条件的刑事诉讼当事人能在刑事诉讼各环节都能及时获得法律援助。要建立健全扩大法律援助范围的工作机制,推动建立法律援助补充事项范围和经济困难标准的定期审查和动态调整机制,促进法律援助事业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要实现法律援助咨询服务全覆盖,建立健全法律援助便民服务窗口,加强“12348”法律服务热线建设,为群众提供便捷的法律咨询。
二要努力提高法律援助质量。要推进法律援助标准化建设,完善法律援助申请和受理审查工作制度,进一步改进案件指派工作制度,建立法律援助案件质量评估制度,明确法律援助案件办理标准,深化援务公开,确保法律援助服务质量。要完善质量管理机制,规范接待、受理、审查、指派等行为,严格遵守法定程序和执业规范。加强案件质量监管,规范投诉处理工作,不断提高法律援助质量。要健全完善法律援助便民服务措施,健全完善法律援助工作网络,方便群众及时就近申请获得法律援助。
三要切实提高法律援助保障能力。要提高法律援助经费保障水平,推动建立经费正常增长机制。加强对法律援助资金使用的监督管理,确保专款专用。要加强法律援助基础设施建设,进一步推进便民窗口规范化建设,积极推进乡村社区法律援助工作站(点)建设。要推进法律援助信息化建设,逐步推行网上申请、网上办案、网上答复,积极推进信息技术在基层法律援助机构的应用。
四要大力加强法律援助队伍建设。要加强思想政治建设,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对法律援助工作重要指示,用党的最新理论武装头脑,进一步坚定理想信念;自觉践行党的群众路线,按照“三严三实”要求,怀着对人民群众的深厚感情做好法律援助工作。要加强业务能力建设,大力加强教育培训工作,切实提高法律援助人员依法执业能力。要加强纪律和作风建设,严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始终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切实加强法律援助职业道德建设,提高执业公信力。大力加强反腐倡廉建设,严肃查处违法违纪案件。要加强队伍管理和服务,进一步健全完善法律援助工作管理体制,从政治上、工作上、生活上关心爱护法律援助人员,千方百计帮助他们解决工作生活中的实际困难。
吴爱英要求,要切实加强对法律援助工作的组织领导。各级司法行政机关要把法律援助工作摆上重要位置,加强领导,周密部署,推进法律援助工作深入发展。要强化机遇意识,充分认识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法律援助工作重要指示和中办发[2015]37号文件的重大意义,紧抓机遇,乘势而上,大力推进法律援助工作实现新发展。要做好中办发[2015]37号文件学习宣传和贯彻落实工作,结合本地实际研究制定具体落实意见或办法,建立健全工作责任制,分解工作任务,切实加强工作督导,确保各项任务落到实处。要加强组织协调,加强与有关部门的沟通,共同推动各项任务的落实。要加强法律援助宣传工作,为推进法律援助工作发展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会上,上海、浙江、河南、宁夏等省(区、市)司法厅(局)在分会场作了大会交流发言,北京、山西、安徽、山东、湖南、广东、重庆、陕西等省(区、市)司法厅局作了书面交流。
会议由司法部副部长、党组成员赵大程主持。司法部副部长、党组成员郝赤勇,中央纪委驻司法部纪检组组长、党组成员韩亨林,司法部副部长、政治部主任、党组成员张彦珍出席会议。
司法部机关有关各司局、直属单位主要负责同志,法律援助工作司、司法部法律援助中心、中国法律援助基金会、中华全国律师协会秘书处全体干部在主会场参加会议。各省(区、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司法厅(局)长,分管厅(局)长,有关处(室)负责人,法援处、法援中心、律师协会全体干部在司法厅(局)分会场参加会议。部分省份地(市)相关人员在地(市)分会场参加会议。
各级司法行政机关要从政治和全局的高度,充分认识做好新形势下法律援助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决策部署上来,进一步增强使命感和责任感,不断开创法律援助工作新局面。
吴爱英就坚持以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对法律援助工作重要指示为指导,完善法律援助制度,发展法律援助事业作出全面部署。
一要不断扩大法律援助范围。要扩大民生领域法律援助覆盖面,逐步将涉及劳动保障、婚姻家庭等与民生紧密相关的事项纳入法律援助补充事项范围。适度放宽法律援助经济困难标准,及时为符合条件的群众提供涉及就业、就学、就医等民生事项的法律服务,将农民工、下岗失业人员、妇女、未成年人、老年人、残疾人等群体列为重点服务对象,切实维护其合法权益。要加强军人军属法律援助工作,进一步扩大军人军属法律援助覆盖面,组织开展法律援助进军营、送法下基层等活动,切实做好军人军属法律援助工作。要加强刑事法律援助工作,使符合条件的刑事诉讼当事人能在刑事诉讼各环节都能及时获得法律援助。要建立健全扩大法律援助范围的工作机制,推动建立法律援助补充事项范围和经济困难标准的定期审查和动态调整机制,促进法律援助事业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要实现法律援助咨询服务全覆盖,建立健全法律援助便民服务窗口,加强“12348”法律服务热线建设,为群众提供便捷的法律咨询。
二要努力提高法律援助质量。要推进法律援助标准化建设,完善法律援助申请和受理审查工作制度,进一步改进案件指派工作制度,建立法律援助案件质量评估制度,明确法律援助案件办理标准,深化援务公开,确保法律援助服务质量。要完善质量管理机制,规范接待、受理、审查、指派等行为,严格遵守法定程序和执业规范。加强案件质量监管,规范投诉处理工作,不断提高法律援助质量。要健全完善法律援助便民服务措施,健全完善法律援助工作网络,方便群众及时就近申请获得法律援助。
三要切实提高法律援助保障能力。要提高法律援助经费保障水平,推动建立经费正常增长机制。加强对法律援助资金使用的监督管理,确保专款专用。要加强法律援助基础设施建设,进一步推进便民窗口规范化建设,积极推进乡村社区法律援助工作站(点)建设。要推进法律援助信息化建设,逐步推行网上申请、网上办案、网上答复,积极推进信息技术在基层法律援助机构的应用。
四要大力加强法律援助队伍建设。要加强思想政治建设,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对法律援助工作重要指示,用党的最新理论武装头脑,进一步坚定理想信念;自觉践行党的群众路线,按照“三严三实”要求,怀着对人民群众的深厚感情做好法律援助工作。要加强业务能力建设,大力加强教育培训工作,切实提高法律援助人员依法执业能力。要加强纪律和作风建设,严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始终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切实加强法律援助职业道德建设,提高执业公信力。大力加强反腐倡廉建设,严肃查处违法违纪案件。要加强队伍管理和服务,进一步健全完善法律援助工作管理体制,从政治上、工作上、生活上关心爱护法律援助人员,千方百计帮助他们解决工作生活中的实际困难。
吴爱英要求,要切实加强对法律援助工作的组织领导。各级司法行政机关要把法律援助工作摆上重要位置,加强领导,周密部署,推进法律援助工作深入发展。要强化机遇意识,充分认识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法律援助工作重要指示和中办发[2015]37号文件的重大意义,紧抓机遇,乘势而上,大力推进法律援助工作实现新发展。要做好中办发[2015]37号文件学习宣传和贯彻落实工作,结合本地实际研究制定具体落实意见或办法,建立健全工作责任制,分解工作任务,切实加强工作督导,确保各项任务落到实处。要加强组织协调,加强与有关部门的沟通,共同推动各项任务的落实。要加强法律援助宣传工作,为推进法律援助工作发展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会上,上海、浙江、河南、宁夏等省(区、市)司法厅(局)在分会场作了大会交流发言,北京、山西、安徽、山东、湖南、广东、重庆、陕西等省(区、市)司法厅局作了书面交流。
会议由司法部副部长、党组成员赵大程主持。司法部副部长、党组成员郝赤勇,中央纪委驻司法部纪检组组长、党组成员韩亨林,司法部副部长、政治部主任、党组成员张彦珍出席会议。
司法部机关有关各司局、直属单位主要负责同志,法律援助工作司、司法部法律援助中心、中国法律援助基金会、中华全国律师协会秘书处全体干部在主会场参加会议。各省(区、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司法厅(局)长,分管厅(局)长,有关处(室)负责人,法援处、法援中心、律师协会全体干部在司法厅(局)分会场参加会议。部分省份地(市)相关人员在地(市)分会场参加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