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从认识推进文化金融合作重要意义、创新文化金融体制机制、创新文化金融产品及服务、加强组织实施与配套保障这四个方面提出了深入推进文化金融合作的要求,共15条具体内容。力求推广提升部行合作的经验做法,完善文化金融合作信贷项目库、文化产业投融资公共服务平台、贷款贴息,将直接融资、区域股权市场、普惠金融等推广到文化产业领域,鼓励有条件的地方建设文化金融专营机构、建设文化金融服务中心、创建文化金融合作试验区。
文化部文化产业司司长刘玉珠表示,今后将引导大型文化企业更多地采取债券融资和上市融资,让金融机构腾挪更多的信贷资源扶持大批小微文化企业,形成科学合理的文化产业投融资梯次结构,让各类型的文化企业能融资、融到资、用好钱。
刘玉珠说,今后将继续实施“文化金融扶持计划”,在做好贷款贴息的基础上,逐步完善保费补贴等,探索文化产业贷款风险分担补偿机制等创新方式,鼓励文化企业在项目实施中更多运用金融资本,实现财政政策、产业政策与文化企业需求有机衔接。 (包兴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