然而,6月21日证监会表态,称“余额宝”的推出是市场创新的积极探索,监管部门一直以来积极支持市场创新发展。但是“余额宝”违反了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和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结算资金管理暂行规定的部分规定,要求限期补充备案。这一表态引发博友热议。
“余额宝”监管谁说了算?
针对证监会的表态,支付宝官方微博于6月21日下午发布消息称,很高兴看到证监会对“余额宝”业务在创新上的肯定,也对证监会积极支持市场创新和为市场创新发展提供制度保障和宽松环境的表态感到鼓舞。支付宝承诺,会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主管部门的相应要求。“余额宝”业务不会暂停,并且“余额宝”用户的利益会得到充分保障。
有博友提出“余额宝”的出现,是一次由技术创新引发的金融创新。但归根结底,其还是一项资金增值服务。本以为银监会会对其表态,没想到却是证监会先“吭声”。它到底该由谁来监管?
“这事儿应该不归银监会管,因为‘余额宝’实际买的是货币基金。”博友“早上的太阳阿辉”的观点相反。
博友“镇江打醋的”则认为,“余额宝”是一个有“两面性”的产品。该产品的基金募集业务应该归证监会管,而吸收资金的业务应该归银监会管。两个监管部门一个管募集资格,一个管资金内容,应该不存在冲突。
创新需要制度保障
“不许制度创新?”证监会做出以上表态后,知名地产商任志强在个人微博上针对此事提出了质疑。不少博友也跟帖称,创新需要制度保障,证监会此事处理得太“小气”,为金融市场创新与改革提供宽松的政策环境是监管部门的重要责任。
博友“田鼠魅族”表示,市场就应该是谁做得好选谁。政府需要提供一个良好的市场环境,并形成有效的监督监管机制。
中国上市公司舆情中心官方微博发表评论称,制度保障的完善必须要跟得上。
金融风险不容忽视
与此同时,也有很多博友赞同监管部门严格执法,同时提醒,“余额宝”一类的创新金融产品仍存在不可忽视的金融风险。
博友“开元盛世的江湖”称,因为“余额宝”本质就是基金,所以对应的是基金对金融衍生品投资的高风险,并不是一本万利。博友“苏妮-s”建议,支付宝应加强风险宣传意识。
对于用户的提议,支付宝很快做出反馈,于日前发布官方微博称,对于货币基金及其风险和收益的常识,支付宝在“余额宝”的使用页面上进行了明确的提示,进入“转入余额宝”操作页面即可看到。(记者 林远 整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