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北京7月17日电 (记者赵展慧)中国人民银行16日发布《中国数字人民币的研发进展》白皮书,首次面向国内和全球系统披露数字人民币研发情况,阐释数字人民币体系的研发背景、目标愿景、设计框架及相关政策考虑。白皮书显示,截至2021年6月30日,数字人民币试点场景已超132万个,覆盖生活缴费、餐饮服务、交通出行、购物消费、政务服务等领域。开立个人钱包2087万余个、对公钱包351万余个,累计交易笔数7075万余笔、金额约345亿元。
数字人民币是人民银行发行的数字形式的法定货币,主要用于满足国内零售支付需求。人民银行副行长范一飞介绍,数字人民币主要定位于现金类支付凭证(M0),将与实物人民币长期并存。数字人民币与实物人民币一样,都是央行对公众的负债,具有同等法律地位和经济价值,以国家信用为支撑,具有法偿性,数字人民币与实物人民币管理方式一致,人民银行不对其计付利息,不向指定运营机构收取兑换流通服务费用,指定运营机构也不向个人客户收取数字人民币的兑出、兑回服务费。
数字人民币设计充分考虑便捷性、安全性、普惠性、隐私性、合规性等特性。在便捷性方面,数字人民币兼容账户和价值特征,具有可编程性,实现数字人民币线上线下全场景应用。在安全性方面,数字人民币综合使用多种技术,实现不可重复花费、不可非法复制伪造、交易不可篡改及抗抵赖等特性,并已初步建成多层次安全防护体系,保障数字人民币全生命周期安全和风险可控。在普惠性方面,数字人民币具有与银行账户松耦合、支付即结算、低成本等特性,有利于进一步降低公众获得金融服务的门槛。在隐私性方面,数字人民币高度重视个人信息与隐私保护。在合规性方面,数字人民币适用现有反洗钱、反恐怖融资国际标准及国内法律要求,同时,还将在现有法律框架下制定专门的监管要求。
与现有的电子支付工具相比,虽然支付功能相似,但是数字人民币具备独特优势:一是数字人民币是国家法定货币,是安全等级最高的资产。二是数字人民币具有价值特征,可在不依赖银行账户的前提下进行价值转移,并支持离线交易,具有“支付即结算”特性。三是数字人民币支持可控匿名,有利于保护个人隐私及用户信息安全。人民银行数字货币研究所所长穆长春表示,与和实物人民币之间的关系一样,数字人民币将和传统电子支付工具长期并存。
人民银行在数字人民币运营体系中处于中心地位,负责向作为指定运营机构的商业银行发行数字人民币并进行全生命周期管理,指定运营机构及相关商业机构负责向社会公众提供数字人民币兑换和流通服务。目前,参与数字人民币研发的运营机构主要包括工行、农行、中行、建行、交行、邮储银行,中国移动和工行,中国联通、中国电信和中行分别成立联合项目组参与研发,蚂蚁和腾讯两家互联网企业旗下网商和微众银行也参与研发,招商银行近期亦已获准加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