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段时间来,关于民营企业,社会上各种声音比较多。总书记这番话铿锵有力,旗帜鲜明,态度坚决,为当前一些关于民营经济的模糊认识敲响“定音鼓”。
十九大报告指出,必须“毫不动摇巩固和发展公有制经济,毫不动摇鼓励、支持、引导非公有制经济发展”。此次总书记进一步强调,“我们毫不动摇地发展公有制经济,也毫不动摇地支持、保护、扶持民营经济发展、非公有制经济发展。”不管是“鼓励、支持、引导”还是“支持、保护、扶持”,对民营经济、非公有制经济的重视都是一以贯之的。这为信心不足、尚有隐忧的民营企业家送上“定心丸”。
前段时间,有“私营经济离场”的奇葩论调扰乱人心,不出意料受到了压倒性的舆论批评。众所周知,改革开放40年来,中国的民营经济从不允许到允许,从“有益补充”到“重要组成部分”,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又进一步提出“公有制经济和非公有制经济都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从“也是”到“都是”,这说明非公有制经济的地位不断提高,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是有益于、有利于民营企业发展的。
当然,由于一些原因,中央各项政策的具体执行实践中,“玻璃门”“弹簧门”“旋转门”现象和“市场的冰山”“融资的高山”“转型的火山”这“三座大山”,依然阻碍着民营经济的健康发展。但这些问题大多出在政策执行层面,是政策执行落实不到位形成的。中央的态度是坚决的,“影响了政策的有效性,必须下决心解决。”一分部署,九分落实。各地区各部门要从实际出发,细化、量化政策措施,制定相关配套举措,推动各项政策落地、落细、落实,确保各项政策百分之百落到实处,让民营企业真正从政策中增强获得感。
同样是在辽宁,习近平总书记还去了一家国企——中国石油辽阳石化公司。在这里,习近平总书记说,“那种不要国有企业、搞小国有企业的说法、论调都是错误的、片面的。”“任何怀疑、唱衰国有企业的思想和言论都是错误的。”考察的公司,一家国企、一家民企,这样的安排意味深长,也体现出,我们党坚持基本经济制度是明确的、一贯的,而且是不断深化的,从来没有动摇。
国有企业是壮大国家综合实力、保障人民共同利益的重要力量,必须理直气壮做强做优做大,不断增强活力、影响力、抗风险能力,实现国有资产保值增值。习近平总书记此次再次强调:坚持党对国有企业的领导,必须一以贯之;国有企业建立现代企业制度,也必须一以贯之。当前,伴随顶层设计的完成,国企改革已进入“施工高峰期”“落地生根期”。必须以更大的决心、勇气和智慧斩关夺隘,把国企改革顺利向前推进,在改革中做强做优做大国企。
我们国家这么大、人口这么多,又处于并将长期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要把经济社会发展搞上去,就要各方面齐心协力来干,众人拾柴火焰高。国有企业与民营企业相辅相成、相得益彰,而不是相互排斥、相互抵消,才能在新时代有新作为、新提升、新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