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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启全面依法治国新时代
党的十八大以来全面 依法治国新成就述评
发布时间:2018-09-08
文章来源:新华每日电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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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华社记者邹伟、罗沙、丁小溪

  法治,中华民族发展进步的艰辛探索,也是实现国家长治久安的必由之路。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从关系党和国家前途命运的战略全局出发,从前所未有的高度谋划法治,以前所未有的广度和深度践行法治,开辟出全面依法治国理论和实践的新境界。在统筹推进伟大斗争、伟大工程、伟大事业、伟大梦想,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新征程上,一个充满生机活力、令人更加向往的全面依法治国新时代,正向我们渐行渐近。

高扬伟大旗帜

始终把牢法治中国正确航向

  2018年8月24日,我国社会主义法治建设史上一个具有里程碑意义的时刻——

  中共中央总书记、国家主席、中央军委主席、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主任习近平主持召开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并发表重要讲话,对全面依法治国作出新的重大部署。他用高度凝练的概括,阐述着一系列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

  “坚持加强党对依法治国的领导”;

  “坚持人民主体地位”;

  “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

  “坚持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

  “坚持依法治国、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共同推进,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

  “坚持依宪治国、依宪执政”;

  “坚持全面推进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

  “坚持处理好全面依法治国的辩证关系”;

  “坚持建设德才兼备的高素质法治工作队伍”;

  “坚持抓住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

  ……

  铿锵的话语,深刻的论断,标志着中国共产党人对共产党执政规律、社会主义建设规律和人类法治文明发展规律的洞察和把握,达致崭新高度。

  从历史的天空俯瞰中国,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事业的每一个新进展,都伴随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思想的新飞跃,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始终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事业发展的科学指南。

  时代是思想之母,实践是理论之源。

  回望4年前的金秋十月,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大幕开启,掀开全面依法治国的崭新一页。新时代中国的掌舵者,向全世界这样宣示中国践行法治的决心——

  “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是着眼于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实现党和国家长治久安的长远考虑。”

  法治梦与强国梦,从未如此紧密相连。

  逐梦前行的道路,也从来不是一片坦途。

  身处“千年未有之变局”,面对世情、国情、党情的深刻变化,中国遭遇的风险挑战、困难险阻前所未有。党和国家事业发展比以往任何时候,都更加需要发挥法治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保障作用。

  前无古人的法治事业,需要伟大的领航人。

  “党的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最本质的特征,是社会主义法治最根本的保证。”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办公室副主任、中央政法委秘书长陈一新说。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运筹帷幄、统揽全局,始终牢牢把握正确方向,引领全面依法治国的航程——

  明确全面依法治国的指导思想、发展道路、工作布局、重点任务,深刻回答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建设向哪里走、跟谁走、走什么路、实现什么目标、如何实现目标等一系列重大问题……不断创新发展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为全面依法治国提供根本遵循。

  “社会主义法治必须坚持党的领导,党的领导必须依靠社会主义法治。”中共中央党史和文献研究院副院长曲青山说。

  依法而治,循法而行。

  如同一部大纲,着眼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党中央对全面依法治国作出顶层设计,将党和国家各项工作全面纳入法治化轨道。

  恰似一条红线,改革发展稳定,内政外交国防,治党治国治军,无不以法治为框架,无不用法治作保障,无不由法治来贯穿。

  从新时代启航,无论潮平岸阔还是风急浪高,有了法治这座“压舱石”,中国共产党引领中国沿着既定航线笃定前行。

  面对充满不确定性的未来,世界纷纷将目光投向东方。国际舆论普遍认为,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独特模式,将使中国获得更可持续的发展,并进一步惠及世界。

  从不停滞,从不懈怠。中国将如何继续开辟自己的法治道路?

  “要健全党领导全面依法治国的制度和工作机制,继续推进党的领导制度化、法治化,把党的领导贯彻到全面依法治国全过程和各方面,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全面深化改革、全面从严治党提供长期稳定的法治保障。”

  这是一个伟大政党的战略抉择,也是一个伟大政党的使命担当。

护航改革发展

努力推动国家治理深刻变革

  宁夏银川市新水桥村,一个4500人的村庄,曾是问题频出的“空壳村”。

  2年前,为了尽快致富增收,村里探索成立宁夏新水桥实业有限公司。但由于村委会没有法人地位,企业发展一度陷入困境。

  随着民法总则应时而生,其中设立的“特别法人”制度,赋予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村委会法人资格,一举破解发展之困,实现了集体资产的盘活。

  在千里之外的北京,2018年8月27日,民法典各分编草案首次提交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

  婚姻、住房、隐私、合同……为编纂这部“社会生活百科全书”,立法机关拟对现行物权法、合同法、婚姻法、侵权责任法等进行修改完善。几代人孜孜以求的“中国民法典”梦想,即将迈出新的坚实一步。

  立善法于天下,则天下治。

  时针拨回到5个多月前。2018年3月1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修正案》高票表决通过,如潮的掌声,在人民大会堂万人大礼堂长时间响起。

  此次宪法修改,确立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在国家政治和社会生活中的指导地位,全面体现党和人民在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中取得的重大理论创新成果、实践创新成果和制度创新成果。

  坚持依法治国,首先要坚持依宪治国。

  设立国家宪法日,实行宪法宣誓制度,落实宪法规定的国家功勋荣誉表彰制度,实施宪法规定的特赦制度,将全国人大法律委员会更名为全国人大宪法和法律委员会,进一步加强备案审查工作……尊崇宪法地位,保证宪法实施,为国家治理奠定坚实根基。

  深圳,改革开放最前沿。

  2017年夏,经济特区成立37周年之际,全国首部宏观层面的质量促进法规《深圳经济特区质量条例》出台,为这座因改革而生、因开放而强的城市进一步创新发展,提供了可靠制度保障。

  经济社会发展的步伐行进到哪里,立法就要跟进到哪里。

  从修改环境保护法、食品安全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到制定慈善法、中医药法、反家庭暴力法,围绕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立法工作全方位回应民生关切。

  从中小企业促进法到反不正当竞争法,从快递暂行条例到增值税暂行条例,一批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紧密相关的法律法规落地施行,多层次适应经济发展需求。

  从国家安全法到网络安全法,从反恐怖主义法到境外非政府组织境内活动管理法,一批涉及国家核心利益的法律正式颁布,坚决维护国家主权、安全、发展利益。

  党的十八大以来,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国务院坚持立法先行,紧紧抓住立法质量,共制定法律28件,共修改法律137件次,制定修改行政法规266件次,以宪法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日趋完善。

  常制不可以待变化,一途不可以应无方。

  运用授权立法,推动国家监察体制改革、公务员制度改革、军官制度改革等,让重大改革于法有据、改革与立法同频共振;

  修改立法法,明确立法权力边界,从体制机制和工作程序上防止部门利益和地方保护主义法律化;

  依法赋予所有设区的市地方立法权,一个从中央到地方的人大制度的完整立法体系日渐形成。

  “党的十八大以来,我国坚持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立法质量和效率不断提高,为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建设夯实了制度基础。”中国法学会副会长张文显说。

  有“良法”,更要有“善治”。推进全面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关键在于各级政府能否厉行法治、依法办事。

  近年来,依法行政深入推进,将权力运行全面纳入法治轨道,向着“到2020年基本建成职能科学、权责法定、执法严明、公开公正、廉洁高效、守法诚信的法治政府”这一总体目标加速前行。

  数据和事实,折射出法治政府建设的累累硕果——

  5年多来,国务院部门行政审批事项削减44%,非行政许可审批彻底终结,中央和地方政府定价项目分别缩减80%和50%以上,全国所有省市县三级政府部门权责清单均已公布。

  5年多来,全国大力发展“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推出“一窗受理、一站服务”等便民举措,实施“多证合一”改革,以“减证”促“简政”,实现政务服务不断优化。

  5年多来,各地各部门探索推进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普遍出台有关制度或作出相关规定,普遍建立法律顾问或公职律师制度,确保决策质量和效率不断提高。

  ……

  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是依法治国的应有之义。

  党的十八大以来,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深入推进,逐步建立起适合我国国情和经济社会发展要求的行政执法体制;行政执法程序进一步完善,全国32个地方和部门推行“三项制度”试点,乱执法、执法不作为等突出问题得到有效遏制。

  为强化对行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国务院连续4年部署开展全国大督查,推动各地方各部门依法履职,加大问责力度,整治政策落实中的突出问题。行政复议工作持续加强,5年多来,国务院共办结行政复议案件1.3万余件,各地方各部门共办结行政复议案件70.5万余件。

  为全面推进政务公开,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5年多来,政府信息公开数量实现大幅增长,政务公开信息化、集中化水平大幅提高。

  依法治国,重在法之必行。

  一场场刀刃向内、自我加压的政府革命不断向纵深发展,法治政府公信力、执行力持续提升,让人民群众的获得感更加可触可及。

守护公平正义

让法治阳光照进人民心田

  2018年盛夏,青海省海北藏族自治州门源回族自治县,一处海拔3000多米的草场郁郁葱葱、草木繁盛。

  这里是一起承包经营权权属纠纷的强制执行现场。被执行人一直拒绝履行判决,甚至“以死相逼”。在县法院、乡党委政府、村两委的共同努力下,72岁的执行申请人费婆婆终于拿回了属于自己的700多亩草场。

  “判决下来后,我还是拿不到判给我的草场,当时愁得慌,现在终于解决了。”费婆婆难抑激动。

  采取联合惩戒让失信者“寸步难行”,完善网络查控系统对被执行人财产“一网查尽”,全媒体直播“抓老赖”让诚实守信深入人心,280万失信被执行人自动履行义务……“执行难”,这一司法痛点正得到有效化解,成为新时代法治中国建设的生动写照。

  公平正义,国之基址。司法是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

  问题所指,改革所向。瞄准各种司法不公、司法腐败的深层次原因,司法体制改革被称为司法领域一场触及灵魂的革命。

  “党的十八大以来,政法战线坚持正确改革方向,敢于啃硬骨头、涉险滩、闯难关,做成了想了很多年、讲了很多年但没有做成的改革,司法公信力不断提升,对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发挥了重要作用。”习近平总书记的论断,是对司法体制改革历史性成就的集中诠释。

  “啃硬骨头、涉险滩、闯难关”,可见任务之重,改革之难——

  吉林,全国首个从省级检察院开始“大部制”改革的省份,大规模“拆庙减官”,变革为以主任检察官为核心的扁平化管理模式。

  实施立案登记制改革,全国法院当场登记立案率超过95%。员额制改革让全国法官检察官重新“洗牌”,12万多名法官、9万多名检察官遴选入额。司法责任制改革迎难而上,“谁办案谁负责”成为司法人员的广泛共识。

  “想了很多年、讲了很多年”,足见涉及之广,触动之深——

  今年5月,一段上海民警的执法视频引发网民热议。从口头反复告知,到采取强制措施,整个执法过程依法有据、文明规范,被网民称为“教科书式执法”。

  执法司法规范化建设进一步增强公信力,律师制度改革更好保障当事人合法权利,延续半个多世纪的劳教制度退出历史舞台,防范纠正冤错案件的制度不断健全,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稳步推进……

  平出于公,公出于道。司法体制改革,改的是体制机制,破的是利益藩篱,凝聚的是人民对公正的信心、对法治的信仰。

  一切为了人民,这是法治中国无处不在的烙印,也是法治中国始终不变的底色。新时代法治中国建设聚焦人民群众在民主、法治、公平、正义、安全、环境等方面的新需要,为人民带来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更加充实、更有保障、更可持续。

  人民法院依法再审社会反响强烈的涉产权案件,检察机关严惩侵犯非公有制企业和非公有制经济人士合法权益犯罪……公正司法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让企业主挺起腰杆安心创业。

  严惩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集资诈骗、传销等涉众型经济犯罪,妥善审理互联网金融案件、民间借贷案件……为守好百姓的钱袋子,司法机关撸起袖子加油干。

  人民陪审员制度改革、人民监督员制度改革不断深化,国家司法救助制度更加健全,公共法律服务平台建设实体、热线、网络三大平台加快融合……司法为民的生动实践,让法治更加感召人心。

  法之必行,在于民心所向。对公平正义的切身感受,让越来越多的人民群众自觉成为法治中国的参与者和建设者。

  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写入宪法,英雄烈士保护法推动传承和弘扬英烈精神,国歌法激励全体人民共同唱响国家民族最强音。法为天平、德为准绳,凝聚起中华民族的“精气神”。

  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普遍落实,各级党组织和国家机关集体学法已形成制度。以“关键少数”为抓手,助推全民法治观念不断增强,全社会大普法格局正在加速形成。

  全面依法治国是一项长期而重大的历史任务,也是一场深刻的社会变革。

  回首处,跋山涉水未停步。

  全党全国人民在全面依法治国的进程中不懈奋进,开辟出一条法治文明进步的中国特色之路。中国的法治道路、法治理论、法律制度和法治文化日益绽放出独特的光芒,屹立于世界法治文明之列。

  望征途,初心一如来时路。

  加快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和社会主义法治国家,促进社会主义法治迈向良法善治的新境界,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项法律制度、每一个执法决定、每一宗司法案件中都充分感受到公平正义。这是法治中国的美好愿景,也是法治中国的不渝追寻。

新华社北京9月6日电 

责任编辑:子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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