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回应:
铬超标胶囊事件警醒监管者 让全社会参与监督
针对如何防止铬超标胶囊事件再度发生等问题,2013年1月11日时任国家食品药品监管局局长尹力在接受人民日报记者采访时表示,铬超标胶囊事件警醒监管者,要切实用好预防为主的风险管理方式。也就是说,对于药品监管一定要做到心里有数。哪些问题可能引发系统性风险,哪些问题属于区域性风险,对不同类型的风险,采取针对性措施。
尹力说,我们在查处铬超标胶囊的同时,就在紧锣密鼓地制定有关药用辅料的监管办法。对敢于铤而走险的违法分子,出台了严格的黑名单制度,实施行业禁入。更关键的是,我们没有关起门来自检,而是坦诚地与公众沟通,开通了官方微博,旨在建立政府部门与社会各方面的有效沟通机制,让社会参与监督。同时,普及用药知识,曝光违法行为。目的就一个,从根本上转变观念、转变方式、转变作风,为公众用药筑起牢固的安全线。
事件反思:
国人付出代价,药物采购将循质量优先价格合理原则
“制造不合格空心胶囊的企业,是没有底线的企业,他们无视法律,对于生命安全视而不见,已经不仅仅是企业降低成本的行为,而是已经到了犯罪的地步,应该得到教训”,中国医药企业管理协会、中国医药企业家协会会长于明德认为, “200多家企业卷入其中,很多人被处分、撤职、处罚、整顿,这在行业发展历史上也是不多见的。这次事件,给整个行业进行了一次深刻的教育。无论如何要守住法律底线,突破了就一定会受到追究。”
除了行业自省,政策的变化也是铬超标胶囊事件的“收获”。今年2月,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巩固完善基本药物制度和基层运行新机制的意见》(国办发〔2013〕14号),提出:基本药物采购遵循质量优先、价格合理的原则。对药品质量、生产企业的服务和信誉等进行全面审查,将企业通过《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2010年版)》(GMP)认证作为质量评价的重要指标;在商务标评审中,对竞标价格明显偏低的药品进行综合评估,避免恶性竞争。
于明德说,此前药品招标一直是最低价格中标。这样的变化,对于扭转企业的观念,引导行业健康发展有巨大推动作用。“铬超标胶囊事件是个教训,尽管我们付出了代价,但迎来14号文件,政策是在不断实现逐步完善,也是接受实践检验的。有关部门耐心听取各方面意见,改进工作,完善制度,就是进步和收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