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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两条小黄鱼“吃”掉顾客4628元
初步调查显示涉事餐馆未明码标价,尚需进一步调查是否存其他问题
发布时间:2017-03-01
文章来源:深圳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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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两条小黄鱼“吃”掉顾客4628元
消费者李先生的消费清单。
深圳:两条小黄鱼“吃”掉顾客4628元
“1949华家里”厨房里的东海野生小黄鱼。 本版图片均由深圳晚报记者李瑶娜摄

  深圳晚报讯 (记者李瑶娜) 在餐馆吃饭,两条东海野生小黄鱼就卖4000多元,消费者称他事前并不知情,而餐馆方面称有提前告知价格。2月28日下午,深圳市价格监督检查局联合深圳市消委会开展监督调查。初步调查结果显示,涉事餐馆没有菜牌,没有进行价格公示,涉嫌违反明码标价管理规定,责令餐馆立即整改。

  消费者:餐馆并未告知小黄鱼价格

  据消费者李先生介绍,2月16日晚,他请几个朋友在南山区欢乐海岸购物中心的“1949华家里”餐馆吃饭,点菜的时候餐馆服务员说没有菜牌,由餐馆提供配菜服务。“当时配菜中有一个菜没有,服务员推荐东海野生小黄鱼,但是也没有告诉价格,买单时才告诉我一条小黄鱼要两千多。”李先生说。

  “刚开始点菜时,我们看了配菜单,上面的价格大多是几十块,以为小黄鱼跟其他菜价格差不多。”李先生说。他表示由于餐厅没有菜牌,他也不清楚这种东海野生小黄鱼的真实价格,后来菜不够吃就再要了一条小黄鱼。

  根据餐厅提供的消费清单显示,当晚李先生总共消费了8254元,其中包含两条重量为1.03斤和1斤的东海野生小黄鱼,两条鱼价格一共4628元。在消费清单中,还包含一项1092.66元的服务费,李先生认为这一服务费价格过高。在向餐馆的工作人员反映价格问题后,餐馆方面同意给他当晚消费的菜品打九五折,优惠了122.8元。

  “我认为商家应该明码标价,让消费者明白消费。”李先生说。2月27日,李先生向深圳市消委会投诉反映这一情况,深圳市消委会在接到消费者投诉后进行调查调解,向“1949华家里”餐馆发送调查通知书。

  餐馆:向消费者确认后才上菜

  为何餐厅没有菜牌?消费者点餐时知不知道小黄鱼价格?餐厅服务员是否履行了告知义务?

  据了解,“1949华家里”餐馆的登记注册信息显示,其经营者名称为“大碟小碗餐饮文化传播(深圳)有限公司”。该餐馆相关负责人表示,当晚,李先生称要按照人均500元标准进行消费,餐馆也按照这一消费标准进行配菜。

  “在点菜时,消费者的一位朋友说要把鲳鱼换成黄鱼,当时也告知其小黄鱼的价格,重新改了单后也给他们确认,单据上都标有价格。”餐馆销售经理罗小姐回忆说。

  一条小黄鱼价格2000多元,这是否真实合理?接受检查过程中,餐馆方面提供了一张进货小票,上面显示东海小黄鱼的进货价为1260元每斤,深圳市价格监督检查局将进一步开展调查。而其对于服务费的收费标准,该餐馆相关负责人李女士表示这是按照餐馆规定,收取了15%的服务费。

  对于餐馆为何没有菜牌这一问题,李女士表示,目前餐馆还处于试营业期间,因为每天运过来的海鲜不同,所以没办法提供固定的菜牌,就按照客人人均消费标准进行配菜。“我们都是提前让客人确认人均消费标准,之后再进行配菜,客人确认后再制作。”李女士称。

  消委会:督促商家整改

  目前,针对餐馆是否有提前告知消费者东海小黄鱼价格一事,经营者和消费者双方各执一词。

  昨日下午,深圳市价格监督检查局现场开具检查通知书。现场检查人员表示,根据初步检查,“1949华家里”餐馆没有菜牌,没有进行价格公示,涉嫌违反明码标价管理规定,依法进行立案查处,责令商家立即进行整改。对于是否存在其他的问题,尚需进一步调查核实。餐馆相关负责人李女士表示会尽快整改,也会联系消费者进一步解决纠纷。

  市消委会投诉咨询部魏兴表示,根据现场调查结果,经营者没有对菜品进行明码标价,也并未事先告知消费者会收15%的服务费,这侵犯了消费者的消费知情权,市消委会将进一步监督事情进展,向商家发送书面调查意见书,督促商家整改。也提醒消费者遇到消费侵权行为要保留好相关凭证,便于事后向相关部门反映,维护合法权益。


 
责任编辑:美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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