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品牌网
 | 新闻传播 > 维权在线

让玩“好评”猫腻的平台和商家没市场
发布时间:2017-01-13
文章来源:人民日报
分享到: 收藏
  近日好友相聚,想尝尝新口味,朋友在某点评网站上搜索,发现一家新开的餐厅评价很高,不少消费者都晒图写好评,于是相约而去。排队时满怀期待,可是菜肴上桌,大家便觉得不对,不仅分量小、口味一般,还有一道菜特别咸,与点评网站上品味、环境、服务“全五星”好评相去甚远。埋单前,服务员说:“晒图给全五星好评,可以赠送豪华果盘。”我们才恍然大悟,原来那些好评都掺了水啊。

  如此诱导消费者写好评的情况还有很多。比如,有些餐厅提示顾客:“写好评发朋友圈,截图后可以打九折”;有些网店在商品图片中直白地写着:“好评返现”;有些网店“低调”一点,在快递包裹中夹杂彩页,上面写着:“好评截图,联系微信,即可领取5元红包。”这些商家靠赠品、返现等诱饵向消费者索要好评,让好评变了味。

  买卖双方公开评价,本是互联网发展中解决信息不对称的一种机制,让尚未看到商品实物、还没到现场接受服务的消费者,借助别人的评价做出初步判断。然而,为吸引消费者、提高销量,采用好评有礼、好评返现等经营手段,诱导消费者“不分青红皂白”给好评,就会误导后续消费者,使其难以获得客观真实的信息。若不遏制这样的虚假信息,反而会加剧信息不对称,造成新的信息壁垒。

  消费者被所谓的“好评”诱导,购买了不称心的商品,事后可以退货,虽然有些麻烦,毕竟还能挽回一部分损失。但一旦被“好评”诱导购买了服务,比如就餐、美容等,消费者通常只能自认倒霉,大大影响消费体验。那些为了所谓“优惠”违心给出好评的消费者,一时可能觉得占了“便宜”,但在一个虚假好评泛滥的消费环境,没有谁能幸免,每个消费者都可能成为受害者。

  好评返现、诱导好评,已经违反了《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侵犯了消费者的知情权,本质上也是一种引人误解的虚假宣传行为,触犯了《反不正当竞争法》,应依法惩处。但现实中,诱导“好评”屡见不鲜,主要在于商家数量多、监管力量有限,消费者举报起来积极性不高、难度比较大。

  杜绝虚假好评泛滥,电商平台负有监管责任。前年,淘宝曾出台网规,禁止卖家“好评返现”,去年更明确将其纳入“临时下架”管理。但时至今日,人们仍能在淘宝上看到“好评返现”的商品图片。在京东商城,更是直接能用“晒单返现”“晒单有礼”等关键词搜索到大量商品,多数要求“好评+晒图”才返现或送礼。有的电商平台表示,“好评返现”屡禁不止,主要在于卖家分散,查处难度大。其实平台通过关键词控制、图像识别等技术本可以更有效地监管。同时,平台可以通过数据分析,监控明显两极分化的商家并打分,给出消费提示。可见,平台监管不到位,并非没能力管,而在于想不想管。

  防止让虚假的“好评”长成毒瘤,需要监管部门和平台坚决打击,也需要消费者提升自身素养,实现社会共治。市场监管部门应赏罚分明,让玩“好评”猫腻的平台和商家没市场。

责任编辑:明月

网友评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