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21”暴雨致京港澳高速百余车辆受损 车主集体找首发索赔
这场声势浩大的集体维权,或许将在无奈中草草收场。尽管结果不尽如人意,但至少说明民众的维权达到了一定效果,政府部门、监管部门及相关企业在这一事件中的处理方式、反应速度等难言到位,值得城市管理者们反思。
车主维权无奈
“7·21”暴雨已经过去了23天,京港澳高速的100多位受损车主依然没有得到北京市首都公路发展集团有限公司(简称“首发集团”)的赔付。8月13日一早,车主们自发赶至首发集团办公大楼西门,对于他们当中的很多人来说,这已不是第一次、第二次来讨说法。
记者在现场看到,上午9∶30左右,首发大厦门口已有20多位车主,首发集团的工作人员在人群中做着解释,现场有些混乱。随后,该位工作人员将众车主领往附近一家饭店,进行协商。
“现在已经开始理赔了,我是昨天签的首发集团给的解决方案,其实就是一个协议。”本报记者12日联系到张先生时,他无奈地说:“我的车本身不值钱,车泡得都长毛儿了,赶紧解决得了。”
但昨日记者见到的车主们显然还没有了解到张先生所说这份协议的内容。很多人仍然一脸茫然。一直没接到首发集团电话的北京车主贺女士称,昨天和其他车主联系才知道首发集团已经给出了解决方案,“我问负责人为什么没有和我联系,他说20万以上的车主还没统一联系到,我是今天刚和首发登记的。”贺女士对首发集团处理这次暴雨事件感到非常不满。
本报记者一周前曾向首发集团和北京市交通委分别提交了有关此次事件的采访函,前者答复称:有关“7·21”暴雨的任何问题,首发集团不便回答。而北京市交通委则至今未做出回应。
方案令人遗憾
昨日协商所在的饭店,最终汇集了30多位车主。首发集团工作人员在一片喧闹声中公布了由首发集团、北京保监局、交通部门等多方共同商议的方案,记者注意到,该方案对“有商业车险”与“无商业车险”的车辆采取了不同的方式。即在有商业车险的情况下,由保险公司在车险责任范围内进行赔付,在此基础上,首发集团支付给车主全年的商业车险保费,另加2000元补偿。在无商业车险的情况下,根据保监局的测算,按车辆原值进行折旧(月折旧率为千分之六),另加2000元补偿。
现场30多位车主显然对这一方案并没有心理准备,在沉默一段时间后,才提出异议。尽管首发集团工作人员一直在奋力解释劝说,但车主们关于车辆购置税、车内物品的损失、所获赔偿与车辆的差价等问题始终未能得到答复。
“上一趟高速,一天就损失30万元,而且还不给商量的余地。”一位宝马车主表示了强烈不满。据称,其车价120万元,刚买一个半月,车辆购置税10万元,车内装修4万多元,车内财物也达上万元,保险公司定损90万元,商业车险接近3万元,按照现有的方案,车主能获得93万左右的补偿,离原车价相差甚远,且再购新车时还要支出车辆购置税。“我只希望他们能把车价补齐,其他什么车内的损失,我就不提了。”
当日的协调一直持续到下午,且逐渐变成了单独谈判的方式,在不断地被劝说和自我衡量后,一些车主最终与首发集团签订了协议。
本报记者最终也见到了这份协议,其中称,在“7·21”特大自然灾害中,暴雨引发的洪水导致京港澳高速公路南岗洼公路两侧护堤决口,洪水在短时间内涌入高速公路造成乙方车辆被淹受损。鉴于乙方车辆进入甲方管理的高速公路,甲、乙双方形成通行服务合同关系:甲方作为收费公路经营管理者,依法按照公平原则,同意与乙方共同承担灾害造成的损失。
一位从外省赶来的车主向记者表示,“今天下午还没轮到我,车主大多都签了,大家泄气了。”该车主无奈地说,“希望明天能排到我,早点给我解决了,我耗不起了。还得回去找保险公司解决车的拍卖问题。”
现场一位女士因得知协议书内容,控制不住情绪,眼圈哭得红肿。“我倒不是在乎钱的问题,这次暴雨对我的孩子影响很大,精神都不正常了,情绪有时很不好控制。”
北京追随者汽车俱乐部总经理尹斌认为,上述赔偿方案确实很难令受损车主满意。作为高速公路的管理方,首发集团必须承担责任,因为这种水淹车的事情不该发生,2000元的额外补偿更不足以弥补人身及财产损失。从某种意义上讲,保险公司也完全可以进行追偿,与车主一同进行起诉。
此前曾有报道援引车主透露的信息称:“当时我的车处于涉水比较靠前的,由于前面积水堵塞,排着长队的车都已经完全停下来,但高速公路收费依旧照常,首发集团没有封闭高速,没有及时疏导,对我们的损失应当负有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