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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百碗香”不诚信惹纠纷 换老板贵宾卡停用
发布时间:2008-08-01
文章来源:中国信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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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说好可以刷卡消费10次,我第5次去消费就不能用了。”近日有消费者反映,几个月前在一家名为“百碗香”的连锁店购买的贵宾卡不能继续使用,原因是餐馆老板更换。

  餐馆毁约消费者讨说法

  几个月前,该店发行优惠贵宾卡,凡一次性预付60元,可以在未来至少10月刷卡消费10次(每月最多1次,相当于全价的5折),刘先生家住附近,便交费办了卡。本月20日当他第5次去用餐时,却被告之卡已不能使用,原因就是老板更换。刘先生希望按约定继续消费完剩余的6次,但遭到拒绝,只好现金全价结账。刘先生告诉记者,其实倒不在几十块钱,主要是想通过记者让大家清楚其中的是是非非,警惕类似“百碗香”这种不诚信的陷阱。

  刘先生在电话中说,跟现任餐馆李经理交涉时,他称盘店时不知道卡的事情,后来前任王经理将发卡收取的费用按相应额转交给他,但由于多种原因他不愿继续执行下去。

  贵宾卡作废只因怕麻烦?

  为核实情况,记者随即拨打了该店前任王经理电话。消费者所述情形得到确认。他说,“当时我负责这个店,预付卡的活动是为搞促销推出的。现在我已将该店转让出去。”王经理说,现在的负责人之所以不愿意让该卡继续使用下去,是因为“怕麻烦。”真是“怕麻烦”吗?据记者调查,目前市场上的排骨价格比五个月前搞活动时候有所上涨,其余各种用工、原材料等费用都有所增加。

  商家赔偿措施消费者不买账

  经协调,百碗香答应退还消费者剩余的餐费,或让消费者继续使用。对此,刘先生表示“不可能再去这家餐馆用餐;按每次6元退费不能接受。”

  如果消费者选择退费,到底应按什么标准?为此,记者采访了山东舜天律师事务所的韩祥成律师。韩律师详细了解事情后说,“这件纠纷从法律角度讲属于餐馆和消费者的服务合同纠纷。消费者提前预付餐费,就已经和商家达成了服务合同,商家拒绝消费是违反合同规定的。”韩律师同时指出,商家单方解除服务合同,造成了消费者的损失不是单单退还消费者未消费的36元本金,同时商家还应当支付消费者的预期利益,即消费者持有该卡可享受60元的消费,而消费者只消费了24元还有36元的预期利益没有得到补偿。因此,消费者获得的商家赔偿应该是,本金36元连同36元的预期利益共计72元。

  当记者再次与餐馆方面联系时,其负责人电话却无法接通。

  记者观察

  看似一个很小的合同纠纷,却反映出商家多方面的问题。这包括管理、法律意识、品牌意识、诚信等。记者从百碗香潍坊总部负责人王先生处了解到,事情发生后百碗香总部并不知情。其中的管理问题可想而知。另据记者了解,和消费者发生争执的餐馆经理已经再次将餐馆转让。也就是说,从发卡到现在不到一年的时间里餐馆两次倒手,如此频繁换人服务方面难免发生疏漏。

  此外,记者发现在贵宾卡的背面写有“本店有最终解释权。”而这种规定早已列入不合法范围内。

  很多消费者都有过预付费消费受骗的情况。专家提醒消费者,购买这种预付费卡要谨慎,现今市场上的餐饮企业转手率、闭店率都很高,很容易对消费者的合法利益造成威胁。(来源:中国食品产业网)

责任编辑:陈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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