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中介主管利用收取购房人首付款、手续费等手段侵占客户钱款上百万元,近日该男子因涉嫌职务侵占罪被河东区检察院依法批准逮捕。在办理这一案件中,检察机关发挥建议引导作用,帮涉案公司规范、健全制度,堵塞管理漏洞。
犯罪嫌疑人王某,今年25岁,是本市某房屋中介公司一连锁店主管,今年5月至8月间,王某在其担任主管期间,利用职务便利,违反国家和公司的规定,以介绍他人买卖房屋、代办房屋贷款、过户手续为名,向5名买房人收取购房首付款、手续费等123万元,后将这些钱全部用于个人承诺的违约赔偿及挥霍消费,造成相关房屋买卖手续迟迟不能办理,致使受害人找至总公司,总公司向客户赔偿了相关费用。后该公司向公安机关报案,王某被抓获归案。
办案人员在审查案件的同时,发现涉案公司存在对相关连锁经营店管理欠缺、监督制度有待完善等问题,导致有关主管多次违反规定,私收客户首付款,给公司造成严重损失。为更好地为经济社会服务,河东区检察院向涉案公司下发了建议整改的意见。
现该公司已将分行业务专用章全部收回,将其中的两枚交由公司法务部保管,由法务人员对需要盖章的相关文书进行审核后盖章,其他业务章被封存。同时,加大公司财务部对分行收据及发票检查的力度,缩短检查周期,由财务部定期对分行的收佣情况及财务状况进行核查。另外,该公司提供的合同上加盖提示章,提示客户支付任何款项,均需向该公司员工索要加盖该公司财务专用章的收据或发票。经整改,目前该公司重获社会认可。
来源:城市快报
发布日期:2007年11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