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能以非法手段对付欠钱不还的朋友
郝某把钱借给朋友,朋友不讲信用,借钱不还,郝某以恶治恶,结果触犯了法律,还连累了表弟和朋友。近日,喀喇沁左翼蒙古族自治县人民法院以非法拘禁罪判处郝某有期徒刑3年,缓刑3年;其表弟和朋友孙某也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1年,缓刑1年。
郝某的朋友石某爱赌博,年初时,向郝某借了5000元钱用于赌博,可是拿走钱后就不知去向。郝某多次打电话给石某,石某不是说没钱就是不接电话。经多方打探,得知石某赌博的确切地址后,郝某带领其表弟郝某、孙某等人在兴城找到石某,强行将其带回喀喇沁左翼蒙古族自治县一旅馆,以暴力向其索要欠款,非法限制石某人身自由20余小时。
来源:辽宁日报
发布日期:2007-09-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