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界最大奢侈品集团LVMH再也无法躲避在杭州的这场巨额索赔官司。因“诚信门”事件而备受关注的路威酩轩集团(LVMH)被控巨额索赔一案,今天有最新进展,LVMH将最终在杭州接受这场官司。
记者今天获悉,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依法驳回了LVMH旗下公司——路威酩轩钟表香港有限公司提出的有关管辖权异议的上诉。该院作出终审裁定:由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继续审理杭州宝亮科仪有限公司诉其涉嫌单方毁约的案件。
涉嫌单方毁约 LVMH遭杭州合作方巨额索赔
2005年4月,路威酩轩钟表珠宝香港有限公司(下简称“LVMH”),决定在杭州湖滨国际名品街开设豪雅和迪奥表品牌专卖店,并选择杭州宝亮科仪有限公司(下简称“宝亮”)作为其合作伙伴。
当年10月1日,LVMH和杭州宝亮正式签署为期3年的合作协议。协议主要约定:LVMH授权宝亮在湖滨国际名品街开设豪雅(迪奥)旗舰店,以一般零售方式销售豪雅(迪奥)表;协议要求宝亮维持经常性库存及陈列量至少豪雅表140只,迪奥表120只,一经售出,应立即向授权代理商订货补足。
2005年11月11日,宝亮按照《特约零售商协议》约定,设立了专卖店公司——络克(杭州)贸易有限公司,作为宝亮销售豪雅和迪奥品牌的代表,应连平任该公司董事长。当年11月13日,专卖店举行了豪雅品牌开业典礼。2006年1月22日,又举行了迪奥品牌的开业典礼。
专卖店开业后,月销售额最高时有近百万元,前景非常乐观。然而,LVMH与宝亮的合作“蜜月期”还不到半年,LVMH突然停止对宝亮供货,并且未向宝亮提供明确理由。
2006年9月份,宝亮发函要求LVMH供货,LVMH不予理睬。当年10月17日,宝亮向LVMH上海代表处总经理发出了一份“关于《特约零售商协议》履行问题”长篇信函,要求其履行协议,尽快发货。随后的11月10日,宝亮又发出“催告函”,要求其“立即对拒绝发货的真实原因作出解释”,“立即按合同供货”,并表示“若再三催告仍置之不理,将依法解除合同,并索赔经济损失”。
由于供货要求得不到满足,宝亮最终将LVMH告上法庭。2006年11月28日,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正式立案受理。
案件哪里审又起争议最终敲定在杭州开审
2006年11月,宝亮及其关联公司——洛克贸易有限公司向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后,杭州中院当月便立案受理,并于当年12月4日向香港公司驻上海代表处送达了起诉副本及起诉通知书等文件。
然而就在这时,LVMH香港公司却对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是否有管辖权提出异议。香港公司认为,由于其已在上海设立了代表处,因此该案的管辖权应为上海市相关人民法院,而不是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针对该申请,今年4月3日,杭州中院做出民事裁定,驳回香港公司对管辖权提出的异议。
5月14日,香港公司向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递交上诉状,要求后者依法撤消杭州中院的民事裁定书。7月19日,浙江省高院经过审查,驳回了香港公司上诉。
折腾半年多后,管理权异议终于被驳回,案件最终确定在杭州审理。浙江省高院在民事裁定书中表示,“该裁定为终审裁定”。
关于具体开庭审理时间问题,宝亮的代理律师——浙江西湖律师事务所主任裘红伟今天告诉浙江在线记者,由于刚接到浙江省高院的裁定书,目前尚不清楚杭州中院关于该案的具体开庭时间。
前后转变180度 LVMH反应令人费解
“LVMH的一系列反应实在是太出乎我们的意料了。”说起在整件事情中,LVMH的种种反应,宝亮科仪有限公司总经理应连平再三强调这种感觉。
LVMH与宝亮合作不到半年,正当杭州的专卖店生意火暴,前景可观的时候,突然停止对宝亮供货。“专卖店刚开业,说关就关,这不是开玩笑吗?”当时,应连平这样对浙江在线记者说。
“可能是当时LVMH高层人员变动后,改变了对中国市场的策略。”根据豪雅表中国办事处的内部刊物《豪雅时间》介绍,豪雅杭州专卖店是“世界上最大的豪雅专卖店”,“而迪奥杭州湖滨国际名品街专卖店是中国惟一一家没有采取直营,而采取授权经营的专卖店”。
可是,LVMH接下来的反应则更让应连平觉得费解。“还没提起诉讼的时候,他们指责我们违反协约,后来还要求我们解除合同。”
应连平说的“指责我们违反协约”,指的是去年11月13日,LVMH上海代表处以“通知函”名义通知宝亮:因络克(杭州)贸易有限公司的存在,宝亮已“构成严重违约”,决定立即解除与宝亮的《特约零售商协议》,并要求其返还灯箱等促销产品,赔偿各类损失近267万元。
然而在递交给浙江省高院的上诉状中,LVMH的说法却来了180度的大转变。LVMH在其上诉状中认为,没有任何证据显示,香港公司与宝亮和洛克签署了特约零售商协议,并认为杭州中院对协议的真实性应当查证。
为支持这个说法,LVMH钟表珠宝香港有限公司上海代表处总经理郑世爵还特地出示了一份书面声明,称当年的10月1日,自己正在北京出差,根本不可能与宝亮签订协议。
“这种说法让我感到很震惊,也很遗憾。”应连平对记者说,“作为国际著名公司的对方,起初是指责我们违反协议,随后又单方面宣称解除协议,现在索性否认存在白纸黑字的协议,这究竟是一种什么行为?”
今天下午,浙江在线记者致电LVMH钟表珠宝香港有限公司上海代表处总经理郑世爵,郑世爵以身在国外为由,拒绝在今天接受采访。
对于LVMH的说法,浙江省高院依据《特约零售协议》及相关函件等相关证据,得出了与杭州中院一致的结论,认为该合同真实存在,并认定该案件属于“涉港合作经营合同纠纷”。
事件具典型意义国内钟表零售行业高度关注
尽管折腾了半年多还没开庭,但LVMH与宝亮的纠纷却已经在国内钟表销售界引起了强烈反响和高度关注。
“我现在和同行朋友见面,他们第一句话就是问我官司进展怎么样了。”应连平说,“就连我在与国际合作伙伴谈判的时候也是一样,人家第一句话就是问我,为什么会和LVMH打官司。”
“零售商们关注宝亮的官司,一方面是因为它是钟表行业第一起类似案件,另一方面与钟表行业的特殊有关。”国内一家由钟表零售商自发成立的行业组织有关负责人对浙江在线记者说。
这位要求匿名的行内人士介绍,所谓特殊,是因为钟表业尽管规模小,也不关系到国计民生,但零售商“总是与老外打交道”——他们代理的绝大部分是国外著名品牌。
根据有关部门统计,在我国钟表业,国外品牌占据的市场份额已达70-80%。这位人士认为,这些纠纷虽然发生在钟表销售领域,但其反映出的问题非常具有普遍意义:“如何确保民族商业资本在流通领域的地位?国内商业资本如何应对跨国资本向流通领域的深度介入?”
记者了解到,国外巨头为能迅速进入中国市场,早期往往会选择国内零售商合作,“但随着品牌知名度的扩大、销售经验的积累,以及对中国市场的逐渐了解,他们便会甩开零售商自行扩张。”应连平说,“由于这种扩张的背后有强大资本支撑,因此会对国内零售商造成强势挤压,进而在流通领域形成垄断。”
上述行内人士称,目前跨国公司的这种扩张趋势越来越明显。“恰当的时候,我们将在行业内就案件展开讨论,同时采取包括‘上书’在内的各种形式与国家有关部门联系,建议他们关注国外资本的这一动向,并从制度上对国内流通领域进行有效保护。”他透露说。
来源:浙江在线
发布日期:2007年08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