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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费关注:装潢公司不诚信 合同约定成摆设
发布时间:2007-08-13
文章来源:中国信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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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男:又到了每周一次的《消费关注》;大家都知道,新房装修很麻烦很辛苦,所以不少人选择了包工包料。女:市民孙女士就选择了包工包料,原本打算图个省心,不料却遇到了一肚子的窝心事。
  
    今年二月份,市民孙女士将自己的一套新房委托给欧丽诗公司进行装修,双方签订了总价为51000元的包工包料装修合同。为保证质量,孙女士特意在合同中对油漆、水管、地板等大件装潢材料的品牌进行了约定,并先支付了3万3千多元的装修款。一个月后,孙女士来到新房,想看看装修进展情况,结果发现使用的材料与合同的约定大相经庭。 (采访:消费者 孙女士:油漆是“欧龙”的,他帮我买的是“长春藤”的,水管(应该)是“永恒”的,他帮我用的都是没牌子的.)
  
    合同上明明白白写好的品牌,怎么到了施工的现场就全变了样了呢?而且价格相差不少。孙女士越想越气,便向宝山区消保委投诉,要求欧丽诗装潢公司把材料全部换成合同上约定的品牌。消保委工作人员实地察看后也确认,欧丽诗装潢公司使用的装潢材料的确与合同中约定的品牌不相符。 (采访:宝山区消保委工作人员:根据上海市消费权益保护条例的相关规定,经营者和消费者有约定的,应当履行其义务和约定,经营者在该投诉当中没有按照合同约定,选购相应的材料)
  
    而装潢公司负责人提出,由于建材涨价,孙女士支付的装修款,已经无法购买其指定品牌的材料了,现在只要孙女士补足涨价的那部份款项,公司愿意更换指定品牌的建材。 (采访:欧丽诗装潢公司 负责人:你把第三批工程款缴掉以后,我们一切该整改的整改,该修理的修理,该完工的完工)
  
    在消保委的主持下,孙女士同意补足建材涨价后的差价3060元,装潢公司也答应按合同更换所有不符合的装潢材料。通过这起纠纷,消保委也提醒消费者,即使是选择包工包料的装修方法,消费者也应该对装修建材及时把好检验关,不给装潢公司有可乘之机。不然,图一时的省心,可能会造成日后的麻烦。 消保委提示: * 消费者装修新房要选择信誉好的装潢公司。 * 在装修过程中,消费者及时按照合同约定,对建材和装修质量仔细把关、验收 * 经营者在履行合同时,要讲究诚信经营,不能以次充好。

来源:文广传媒

发布日期:2007-8-13

责任编辑:陈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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