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在外关区犯走私普通货物罪,厦门海关辖区内两家企业被降“诚信度”,海关各业务现场开始对其进出口活动进行严格监控。
厦门海关昨透露,这两家企业分别是厦门某进出口贸易有限公司和石狮市一家生物食品有限公司。
其中,厦门该贸易公司为逃避海关监管、达到偷逃税款和获取非法利益的目的,采取少报多进、伪报价格和品名的方式走私涤纶丝,偷逃应缴税款人民币148万多元,被江西省南昌市中级人民法院判决犯走私普通货物罪,并被判处罚金人民币350万元。
而石狮该企业则是在加工贸易活动中,采用以米糠顶替卡拉胶的方式向海关申报复出口,致使保税货物脱离海关监管,案发后被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判决犯走私普通货物罪,并处罚金人民币52万多元。
据介绍,厦门海关将从本月起正式调整这两家企业的管理类别,由原来的“B类管理”调整为“D类管理”,海关各业务现场将从本月开始对其进出口活动进行严格监控。
据了解,目前,海关对进出口企业实行分类管理,即根据企业经营管理状况及遵守海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情况和通关监管记录、保税监管记录、统计数据等,定期或不定期进行评估,并设置A、B、C、D四个企业管理类别,实施相应的管理措施。
来源:东南快报
发布日期: 2007-08-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