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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用公司老总不讲信用 诈骗200万领刑16年
发布时间:2007-08-03
文章来源:中国信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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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虚报资本3000多万注册成立公司,在没有能力提供千万资金支持的情况下,诈骗一企业保证金200万元。8月1日,安徽银信信用担保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银信公司)老板李明刚被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以虚报注册资本及合同诈骗两项罪名判处有期徒刑16年,并处罚金人民币60万元。

  法院审理查明,2004年12月,李明刚通过支付高额费用寻找垫资人垫资3136万元,经合肥某投资咨询有限公司代办注册,自己无真实出资,骗取工商登记,成立银信公司。

  2005年12月,A公司就一小区项目与合肥市双凤经济开发有限公司达成代建意向协议,该公司因启动资金不足,通过中间人与李明刚洽谈,欲向银信公司融资1000万元。12月22日,双方达成协议,约定由银信公司提供1000万元作为小区项目建设资金,A公司支付报酬,并同意将小区项目由银信公司安排有一定资质的施工单位承建。

  李明刚在银信公司根本无资金履行上述协议,小区项目也未被A公司实际承接的情况下,于去年1月12日与被害单位B公司签订定向协议书,约定将小区项目交B公司进行施工,B公司按协议约定连续两次支付保证金共计200万元,被李明刚全部用于个人他用。案发后,李明刚共计退赃45万元。

来源:安徽商报

发布日期:2007年08月03日 

责任编辑:陈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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