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始股陷阱骗倒上千人,发行公司称不回收或清偿股权。
前段时间股票牛市让股民们兴高采烈之时,一些人操纵的骗局也张开血盆大口,危害最广的便是一种以“销售原始股”为名的行为,受骗者损失少则数万,多则数十万、上百万,使毕生的积蓄变做一张废纸。
案例
中城网络套牢事主40万
市民王女士昨天告诉记者,购买“中城网络”股权每股花了6.65元,“我的近40万投资是不是拿不回来了啊?”
王女士是3年前经过同事介绍,认识了一个自称某证券公司的副总张某。“他当时告诉我‘中城网络’要在纳斯达克上市,并说上市后股票能翻数番。最后我决定和朋友投资约40万元购买了6万股,并从张某那里领到了一张股权卡”。
“当时我想让他给我合同,但他一直推诿,说合同没有用,只要有卡,等‘中城网络’上市红利会自动打到我的卡上。”王女士说,过了一段时间,她忽然和张某联系不上了,经过询问发现张某已经辞职,从此她就被困住了,也不知道找谁来解决这个问题。
去年,王女士在北京忽然见到了张某,但当时张某说“中城网络”肯定能上市,但要再等一等。最后她决定报案,但警方说这类事情要找股票的管理部门,他们也没有办法解决。
原始股经销公司消失了
北京的陈先生2005年在北京的君安金尚公司购买了四川中城网络股份有限公司的原始股,当时这家公司传出消息是2006年在美国上市。
陈先生:“我买中城网络是前年的年底,北京有家君安金尚公司在外面宣传,就是说买原始股,大概一年半左右,有一个中国C网的股票在纳斯达克上市,销售价格是4.2元一股,上市之后最低是5美元一股,你如果投资的话,投资4万多块钱,买一万股,到时候就能翻10倍。”拿到了股权证的陈先生,开始踏踏实实等候中城网络公司上市,然而快两年了,公司既没能上市,也没有分红,陈先生就开始向给他推荐原始股的君安金尚公司询问,发现这家公司不但搬了家更改了名,只在一个角落的小屋内还贴着“君安金尚”几个字。
调查
中城网络拒不回收股权
记者来到君安金尚公司采访,那里的值班经理说:“我们现在做户外用品了,以前的事我不知道,领导也不在。”
据初步了解,中城网络公司成立于1998年,这家公司成立以来,就不断传出要上市的种种消息,但随之而来的是上市的不断延期。走进中城网络公司,记者一开口是外地口音,尚未表明身份,就被当作股东直接引到了公司董事长焦东明的办公室。
记者谈到北京有1000多人购买了中城网络的股权,资金至少4000多万。焦东明首先表示股权转让是股东个人行为,与公司无关,中城网络也不可能回收或者清偿股权。
焦东明说:“第一,你们投的4000万,公司一分钱没有,我们公司没有拿这个钱,这是第一个问题。第二,站在我们公司的角度,我们觉得我们这两年的工作做得非常好,非常有成效。第三,按照去年股东大会的决议,该我们在今年完成的工作,我们会完成的。”
记者问:“完成是什么意思?今年能上市吗?”焦东明说:“上美国OTCBB。”黄牛市场每股只卖0.5元而通过对成都股权托管中心外黄牛党的暗访,记者发现,在成都股权托管中心托管的200多家企业,约500亿的股权或多或少都存在一定量的交易,中城网络的股权在黄牛市场上的价格大概是0.5元,而北京许多投资者的购买价至少是4元。
释疑
问题1
在OTCBB上市能解套吗?
对投资者来讲没实际意义
焦东明告诉我们中城网络将到美国纳斯达克市场的副板OTCBB上市,那么上了OTCBB陈先生就能解套了吗?记者近日采访了纳斯达克中国区首席代表徐光勋先生。
徐光勋:“OTCBB按照我们国内的说法是一个自由市场。”
记者:“就是OTCBB没有门槛,随便去挂,甚至不需要通过证监会的审批。我说一个比较极端的情况,我在那儿挂一个股票,有可能三年五年十年八年都没有人还价,卖不出去。”
徐光勋:“有啊,我同意,你高度总结了它的特点,就是没有流动性等于是死在那里。从国内角度看,好多私人投资进去了,但是没有人给你坐庄,也没有人买的话就被套住了,出不去,你这个股票等于是一堆废纸,不值钱。”
从徐光勋的介绍中可以看出,中城网络在OTCBB上市的承诺对投资者来讲没有任何实际意义。
问题2
投资者如何证明自己被骗?
尽可能多地联系其他人
北京市京都律师事务所的张振祖律师向记者分析说,构成非法集资的法律要件首先是受害人必须是不特定的人群。因此像北京的陈先生这样感觉受骗的股民,如果想让警方立案调查,应尽可能多地联系其他人,证明受害人来自不同职业、不同领域、不同范围,而且都是通过不同方式购买到了这家公司的股票。证明这家公司非法集资的行为越明显。
此外,张律师还建议说,陈先生等人还可向人民法院起诉,打民事官司,状告那家股票所属公司和销售股票的公司,要求法院判决返还他们的投资,这样法院在审理时如果发现该公司存在违法行为,就会向公安机关移交案件,这样警方也会立案。
针对该问题,警方昨天表示已经关注此事件的发展。
问题3
国家允许发行原始股吗?
发“原始股”是违法行为
证监会相关人士向记者做出解释,自1998年国家取缔股票的场外交易后,向公众发行所谓原始股、内部职工股等基本上都属于违法行为。
根据证券法的规定,向不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或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后股东累计超过200人的,均为公开发行。公开发行股票应依法报经证监会核准,未经核准擅自发行的,均属于非法发行股票。
也就是说,一家公司可以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股东累计不超过200人,这种行为被称作非公开发行股票。可是,一旦公司采用广告、公告、广播、电话、传真、信函、推介会、说明会、网络、短信、公开劝诱等公开方式或变相公开方式向社会公众发行股票,就属于非法公开发行股票行为。
提醒
认清三种非法证券活动
国务院办公厅在去年12月下发通知指出,当前非法证券活动的主要形式为:一是编造公司即将在境内外上市或股票发行获得政府批准等虚假信息,诱骗社会公众购买所谓“原始股”;二是非法中介机构以“投资咨询机构”、“产权经纪公司”、“外国资本公司或投资公司驻华代表处”的名义,未经法定机关批准,向社会公众非法买卖或代理买卖未上市公司股票;三是不法分子以证券投资为名,以高额回报为诱饵,诈骗群众钱财。
中国证监会提示投资者,如果遇到类似非法证券活动即可向中国证监会驻各地派出机构进行咨询、举报;投资者不要参与非法证券活动。
相关链接
“中国能源”原始股骗走千万元
一家在香港注册的公司宣称“公司资产13亿元”,“拥有鸡西、鹤岗等多处矿山”,“准备在2007年8月在美国纳斯达克上市”,通过其子公司哈尔滨天马投资公司销售原始股。
近日,黑龙江省证监局与公安机关联合采取行动,对天马公司予以取缔。出乎人们预料的是,在该公司的地下室里,执法人员发现一个庞大的电话销售中心,靠着这个中心,“中国能源”原始股卖到了全国各地,而一旦成交,购买者投入巨资得到的只是一张号称“在香港制作”的“股权证”。
执法人员还在该公司的总经理室里,查出大量现金和各种公章。证据表明,这些所谓“股权证”,完全是在天马公司的地下室里完成的,最后加盖“中国能源”的图章。
由于证据充分,天马公司的法人代表和“中国能源”的实际控制人张智勇以及天马公司的总经理王凤娥,涉嫌非法发行股票,已经被警方拘留。经过侦讯,初步揭开了“中国能源”的真相。
据犯罪嫌疑人张智勇交代,“中国能源”是2006年在香港特别行政区注册的,至今并没有收购任何一家煤矿,也没有一分钱的实际营业额。警方和证监部门目前掌握的证据显示,天马公司在短短几个月的时间内,售出“中国能源”的股票超过1000万元。
来源:北京娱乐信报
发布日期:2007-07-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