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病种收费
按病种收费,即从患者入院,按病种治疗管理流程接受规范化诊疗,达到临床疗效标准后出院,整个过程中发生的诊断、治疗、手术等各项费用,都一次性打包收费。医院按此标准收费,医保基金和参保患者按规定比例付费。
2017年1月10日,国家发改委、卫计委、人社部三部委联合下发《关于推进按病种收费工作的通知》,要求各地重点在临床路径规范、治疗效果明确的常见病和多发病领域开展按病种收费工作,控制不合理费用增长,降低群众个人费用负担。
2017年6月20日,国务院办公厅又下发了《关于进一步深化基本医疗保险支付方式改革的指导意见》,要求从2017年起,全面推行以按病种付费为主的多元复合式医保支付方式。
患者看病费用有望降低
近日,广西、浙江、四川、河南等多个省区市密集发布扩大按病种收付费范围的通知。据不完全统计,全国近三分之二省区市已经实施或正试点实施按病种收费。从各省目前落实情况来看,推出的看病“打包”套餐均覆盖百余病种,且多为常见病。
“按病种收费有利于患者,可降低患者看病负担,同时对治疗费用也能提前预知。”山东已试行按病种收费的某公立医院医生表示,以急性单纯性阑尾炎为例,此前济南公立三甲医院的治疗费多在12000元以下浮动,而按病种收费则降到了一万元。
大力推动降电价
1月3日召开的国务院常务会议,部署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会议提出:
进一步清理取消经营服务性收费和行业协会商会收费,降低通关环节费用,大力推动降电价。
降低部分消费品进口关税
自2017年12月1日起,我国对部分消费品进口关税进行调整,进一步降低消费品进口关税,范围涵盖食品、保健品、药品、日化用品、衣着鞋帽、家用设备、文化娱乐、日杂百货等各类消费品,共涉及187个8位税号,平均税率由17.3%降至7.7%。
此次降低消费品进口关税,紧紧围绕消费需求旺盛、与人民日常生活息息相关、国内一时供给不上的一些优质产品和特色优势产品,有利于丰富国内消费选择,引导国内供给体系转型升级。
信息技术等产品将第三次降税
继2017年12月1日降低部分消费品进口关税之后,自2018年1月1日起,我国对其他进出口关税进行部分调整。
为促进“一带一路”和自由贸易区建设,我国将对原产于26个国家或地区的部分进口商品实施协定税率,其中2018年新实施的有中国与格鲁吉亚自贸协定,进一步降税的有中国与东盟、巴基斯坦、韩国、冰岛、瑞士、哥斯达黎加、秘鲁、澳大利亚、新西兰自贸协定;内地分别与港澳的更紧密经贸安排(CEPA)将适当扩大实施零关税的商品范围。
2018年7月1日我国还将启动信息技术等产品的第三次降税。2018年,我国还将继续执行APEC环境产品降税承诺,并继续给予有关最不发达国家零关税待遇。
8000余种进口产品享受零关税
1月11日,商务部新闻发言人高峰表示,目前,我国已与24个国家和地区签署了一共16个自贸协定,覆盖了亚洲、欧洲、美洲、大洋洲。从已经签订的自贸协定来看,我国与自贸伙伴货物贸易自由化的水平普遍比较高,最终零关税的产品税目数占比基本在90%以上。截至目前,我国已经生效实施的自贸协定有15个,涉及23个国家和地区,涵盖了8000余种零关税的进口产品。
目前,在上述自贸协定的框架下,我国总进口额近三分之一的产品可以享受自贸协定优惠关税的待遇,其中大部分是终端消费品。这大大丰富了我国消费者的选择,给消费者带来了实实在在的好处。
外交部:大幅降低领事认证费用
1月10日,外交部领事司司长郭少春在2017年度领事工作国内媒体吹风会上表示,将大幅降低中国公民在驻外使领馆办理领事认证的费用。
中国公民办理民事类和商事类领事认证的费用将分别从现在的每份150元和300元人民币调低至50元和100元。
实行新的收费标准后,中国驻外使领馆对中国公民领事认证收费标准将在全球处于很低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