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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1月1日起,这些关乎你生活质量的事儿
都有新规定了!
发布时间:2017-12-30
文章来源:央视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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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原标题:2018年1月1日起,这些关乎你生活质量的事儿都有新规定了!

  2018年1月1日,一批新的法律法规将正式实施。其中一些新规可能跟你的生活密切相关,快来看

  1、强迫购物将被吊销导游资格证

  《导游管理办法》将于2018年1月1日实施。办法规定,导游应当携带电子导游证、佩戴导游身份标识,并开启导游执业相关应用软件。旅游者有权要求导游展示电子导游证和导游身份标识。办法明确,导游执业过程中不得出现擅自变更行程、诱骗或强迫消费、向游客索取小费等十一项违法违规行为,并在办法罚则部分对违反导游执业管理规定的行为,明确了相应的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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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外卖商户必须有实体店

  国家食品药品监管总局发布的《网络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自2018年1月1日起施行。 办法要求网络外卖餐饮服务提供者应当具有实体店铺和食品经营许可证。办法提出,送餐人员应当保持个人卫生,使用安全、无害的配送容器,保证配送过程食品不受污染。送餐单位要加强对送餐人员的培训和管理。

  3、“刷单炒信”可吊销营业执照

  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将于2018年1月1日实施。新版法律完善了虚假宣传行为的规定,将虚假和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区别开来,明确规定“经营者不得对其商品的性能、功能、质量、销售状况、用户评价、曾获荣誉等作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欺骗、误导消费者”。

  新反不正当竞争法明确规定,“刷单炒信”和帮助“刷单炒信”将会面临二十万元以上一百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一百万元以上二百万元以下的罚款,甚至可以吊销营业执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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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公共图书馆四类服务全免费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共图书馆法》将于2018年1月1日正式施行。此次公共图书馆法对公共图书馆的建设、运行、服务、管理和保障等作出了具体规定,并提到了四类免费服务,分别是:

  文献信息查询、借阅;

  阅览室、自习室等公共空间设施场地开放;

  公益性讲座、阅读推广、培训、展览;

  国家规定的其它免费服务项目。

  5、四个“严”保障我国核安全

  《中华人民共和国核安全法》自2018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核安全法共八章、94条,分为总则、核设施安全、核材料和放射性废物安全、核事故应急、信息公开和公众参与、监督检查、法律责任、附则。按照确保安全的方针,核安全法确立严格的标准、严密的制度、严格的监管和严厉的处罚。这四个“严”也成为这部法律的最大亮点。

   6、环保税为企业排污戴上“紧箍咒”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税法》自2018年1月1日起施行。规定征收环境保护税,不再征收排污费。

  该法明确,直接向环境排放应税污染物的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为环境保护税的纳税人,应当依照规定缴纳环境保护税。应税大气污染物的税额幅度为每污染当量1.2元—12元,水污染物的税额幅度为每污染当量1.4元—14元,固体废物按不同种类每吨5元—1000元不等,工业噪声按超标分贝数,每月按350元—11200元缴纳。

2018年1月1日起,这些关乎你生活质量的事儿都有新规定了!

 





责任编辑:美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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