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面两孩政策实施后,各地纷纷增加了生育奖励假或延长产假,以更好地保护大部分是高龄产妇的两孩妈妈的健康。休两次产假,领两份产假津贴,生育保险基金支付随之面临压力。专家认为,不能因此增加企业负担,否则可能加剧职场性别歧视,影响人们的生育意愿。
2017年进入全面两孩政策实施第二年,去年新增人口130多万,其中第二个孩子占了45%。生育老二,产假能跟生老大产假一样多吗?如果产假不够,势必影响大部分是高龄产妇的两孩妈妈的健康以及对孩子的照护,也会让其他想生的家庭产生顾虑。
各地产假普遍延长
按照国家卫计委关于《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监督检查工作情况的通报,全国已有29个省(区、市)修订地方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在《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的98天产假基础上,各地修订后的条例均增加了生育奖励假或延长产假,普遍达到138天至158天,并有男方陪护假或叫护理假,一般为15天至30天。
产假意在保护妇女生育权益,维护妇女的健康,保持女职工的劳动生产力,同时保证母乳喂养及照护婴幼儿的时间,有利于母婴健康。在我国,符合全面两孩政策的人群中2/3在35岁以上,第二孩产假的延长更有实际意义。南开大学人口与发展研究所教授原新说,我国夫妇实际平均初育年龄达到25—27周岁,第二孩生育年龄普遍高龄,出生非健康婴儿的概率也在增大,不利于出生人口素质的改善。另一方面,大龄孕产妇怀孕和生产期间自身的健康风险增大,同时产后自我身体恢复的功能也在弱化,夫妻照顾孩子的体力和精力都在下降。他认为,产假少的省份延长产假,这一点挺好,有利于母婴健康,同时较好地兼顾家庭和事业。
《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要求,如果该规定中的产假没有落实,女职工可以依法投诉、举报、申诉,依法向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机构申请调解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然而,专家普遍认为,产假是把双刃剑,保护了女性权益,同时也会影响女性生育意愿。原来生一个孩子用人单位等6个月就可以继续用工,如今允许生两个之后,女职工有2年不能正常上班。对于女职工来说,产假过长,也会担心自己的职业升迁和事业发展受到影响。
生育保险支出面临压力
女职工休产假,有产假工资可领。按照《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女职工产假期间的生育津贴,对已经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标准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对未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女职工产假前工资的标准由用人单位支付。”这个生育津贴其实就是产假工资。按规定生育保险制度覆盖范围包括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各类企业等单位。
人社部公布的数字显示,截至2016年底,全国生育保险参保1.84亿人,当期基金收入519亿元,支出527亿元,累计结余676亿元,全国享受生育保险待遇808万人次。第二孩的到来,使2016年成为2000年以来出生人口最多年份,加大了生育保险的支付压力。
“以前普遍是一个孩子、休一个产假,现在普遍生两个孩子,休两个产假,每人得到两份产假津贴,产假还不止是98天,虽然生育保险基金目前结余较多,但潜在风险仍比较大。”对外经贸大学保险学院副院长孙洁说,生育保险覆盖两块内容,一部分是医疗费用,包括产检、手术等,另一部分是生育津贴,即产假工资。目前生育基金主要用来报销医疗费用,以及发放产假工资。我国就业人员中只有一半参加了生育保险,地区之间的基金结余情况差别巨大。“国家法定产假是98天,许多省份不同程度地延长了产假,在我们全面放开两孩的情况下,生育两个孩子产假将达到一年左右。在不提高企业缴费水平的前提下,如果产假工资都从生育保险基金中支出,基金支出压力比较大。”
前段时间,国家已经明确把生育保险纳入医疗保险中,孙洁认为这有利于扩大受益群体,灵活就业人员、农民工等产检、手术等费用报销会更多一些,但产假工资支付仍比较困难。一方面各地产假普遍超过98天,另一方面不能增加企业负担,并且当前的生育保险缴费率还不能提高。
“鼓励人们生育两孩的同时,不应过多增加生育保险基金的支付压力,尤其不能影响到企业用工成本,否则会加剧职场性别歧视,势必不可持续。”孙洁建议,仍按照原有的产假时间即98天支付工资,同时可以增加财政补贴,减轻生育保险基金的支付压力。
社会支持政策降两孩成本
2016年6—12月国家卫计委在全国组织开展了《人口与计划生育法》落实情况专项监督检查,发现部分地区新增生育假奖励和生育津贴落实困难。单位用人成本增加,影响了女性平等就业。
记者采访了广州的一家广告公司,这家广告公司员工150多人,主要以85后90后为主。支付五险一金,公司需要给每人每月缴纳约800元,一个月需缴纳12万元,一年144万元。由于负担太重,而广告业竞争激烈,公司就只给高管买齐了五险一金,包括了生育保险,其余人员分情况分时段购买险种。
记者发现,机关事业单位对产假制度一般执行较好,对于企业员工来说,产假是否休足、产假工资是否发放,与企业用工成本有很大关系,也影响到女职工本人意愿。有调查显示,经济因素成为人们是否生两孩的重要原因之一,女职工产假如果影响到家庭收入,势必增加生育成本,更加影响人们的生育意愿。
“各地修改后的计生条例规定的产假时间,比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时间要长,如果按计生条例执行,确实增加企业成本。当然,生育政策本来就牵涉到经济社会各个方面,建议协调相关部门,出台政策,落实产假政策,保障权益。”原新说。
他认为,全社会都应该支持共同降低生育成本。比如产假可以弹性处理,设置一些照顾孩子的假期比如新生儿期、幼儿期,这时候孩子需要的照顾比较多,可以带薪或不带薪休一个月或两个月,男女双方可以共同享用这个假期。比如男方陪产假,可以根据每个家庭情况和女方产假互换,分担女性育儿压力。
我国生育两孩的社会支持政策有望出台。在今年两会上,国家卫计委副主任王培安表示,将加强托儿、幼儿教育等方面的设施建设,出台支持家庭发展的政策。财政部部长肖捷表示,适当增加与家庭生计相关的专项开支扣除项目,如有关两孩家庭的教育等支出会考虑在个税中扣除。
本报记者 李红梅
《 人民日报 》( 2017年05月04日 13 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