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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证应尽快做到注销立即生效
发布时间:2017-04-10
文章来源:北京青年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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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证应尽快做到注销立即生效

  日常生活中,不少人有过丢失或身份证被盗的经历。大多数人以为只需要挂失并补办一张新身份证,一切即可照旧,然而真相是,被挂失的丢失身份证其实还能用。近日,一名80后男子杨某通过微信低价收购他人捡拾或偷窃的真实二代身份证,然后在“贴吧”高价出售,不到一年非法获利2万多元。日前,苏州工业园区警方以涉嫌伪造、变造、买卖身份证件罪,将杨某刑事拘留。据悉,有人用他人身份证件办理信用卡或开公司,而让失主“背黑锅”。

  作为证明人们身份信息的最关键载体,有关部门对身份证件的管理水平事关公众的切身利益。虽然收买并转卖身份证属于违法行为,行为人应承担法律责任,但身份证被冒用后给失主带来的损失和麻烦却相当大,有些损失甚至不可逆转。要求用证单位强化审核力度固然可以有效杜绝身份证被冒用现象,但要从根本上杜绝身份证被盗用、冒用,理当融入更多科技含量,如借鉴银行卡管理模式,做到挂失、注销立即生效。

  通常来说,身份证丢失后要到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办理挂失补领手续。但当前的挂失程序仅对补办身份证和公安机关留档备查有意义,不能真正注销丢失的身份证。银行、通信、工商、民政等需要实名登记或查验身份证的单位不能获取动态信息。即身份证并未因注销而失效,而是作为有效的证件被不法分子收集、贩卖,用于办理银行卡、电话卡后从事违法犯罪活动,既让失主“背黑锅”,又加剧社会管理难度。

  相反,我们使用的银行卡已基本上实现了挂失立即止付,注销立即失效。一旦对银行卡挂失、注销后,其立刻失去应有功能,成为废卡一张,在全国任何一家银行、商店、ATM机、POS机上都无法使用。

  身份证管理完全应该借鉴该模式,依托全国人口信息管理系统,融入更多科技含量,更好地便民利民并保护公民信息安全。在现有身份证的基础上加入类似银行卡的芯片,融合指纹、DNA等基本识别信息及家庭成员、婚姻、学历、社保、纳税等信息,实现“一卡通”。同时严格管控可以查询身份证的部门和读取身份证的器械,非经特殊程序、特殊器械无法读取。并要求每台读卡器械与公安机关联网且留存读卡记录,对涉及查验身份证的不同部门授予不同权限,限制其只能查询涉及本行业的信息。

  这样的身份证基本上类似于银行卡,成为公民个人的流动信息库和证明载体。当对其挂失、注销、补办后,就应在管理系统进行操作,使原身份证失去效力,信息无法读取。还可融入“警报”程序,一旦有人使用被挂失的身份证,读卡器械就发出警示,让窃用、冒用者现形。这样一来,丢失或被窃取的身份证只要及时挂失、注销,立刻成为毫无价值的废卡,不必担心被“证明”,被“贷款”乃至被“犯罪”。

  以现有科学技术条件和经济水平,推出融合各种信息、功能齐全,便利安全的“一卡通”身份证不是难题。有关部门理当及早调研论证,尽快推出像芯片银行卡那样便捷安全的身份证。以此让丢失的身份证不再处于失控状态,让人们不再因为身份证丢失而“背黑锅”。(史洪举)

责任编辑:美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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