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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提公积金将不再交购房合同、发票
发布时间:2017-04-01
文章来源:北京青年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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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讯(记者 朱开云)目前,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网站挂出《关于进一步改进服务加强住房公积金归集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征求意见稿)》。文件进一步提出优化办事手续,简化提取材料。比如,购房提取公积金的,以往除了提取申请书和身份证外,购买新房要提供购房合同、购房发票的原件及复印件,购买二手房要提供房产证和契税完税凭证的原件及复印件。根据意见稿,以后提取公积金只需要提交身份证和提取申请表,并在申请表里填写上网签合同编号和密码即可。购买北京行政区域内住房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申请人或申请人配偶若无法提供网签合同编号和密码的,应填写房屋所有权证号(不动产权证号),提供销售不动产统一发票(契税完税凭证)原件。

  去年6月起,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先后在海淀、西城和丰台管理部试点,缴存人因购房原因申请提取名下公积金的,不再需要提交购房合同复印件、产权证书复印件、购房发票复印件,唯一需要留存的只有身份证复印件。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相关负责人表示,经过测算,仅这一项便民措施一年就可以节约2000万张A4纸。本次征求意见稿的内容,意味着今年这项试点政策将在全市各管理网点推行。

责任编辑:美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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