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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学区过道房不能单独办理过户
发布时间:2017-03-24
文章来源:北京晨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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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市公安局:不实际居住一律不登记户口 市教委:“过道学区房”不作为入学资格

  针对炒作过道房、车库房、异形房、平房一间改多间等学区房的现象,本市昨晚再出重磅政策。北京晨报记者昨日从市规划国土委获悉,现已通知各区不动产登记中心停止办理异常形态平房的不动产登记手续,异常形态平房包括房屋面积过小、廊道、通道申请单独转移登记等情形。

  规土委:

  停办异常形态平房不动产登记

  市规划国土委相关负责人昨日表示,现已通知各区不动产登记中心停止办理异常形态平房(包括房屋面积过小、廊道、通道申请单独转移登记等情形)的不动产登记手续。“需要注意的是‘单独’二字,比如两间房子中间有个过道是可以一起登记的,但是过道不能单独登记。”市规土委相关负责人说。

  公安局:

  实际居住才能登记户口

  市公安局相关负责人表示,公安机关严格依法依规办理户口登记,一是登记常住户口的房屋应该是住宅类房屋,能够实际居住的。“商住两用、过道房等都不能上户口”。二是办理户口登记的居民应该在此长期居住、生活。“办理户口登记时,公安机关会审核房屋产权证明,房屋是不是你的,看房屋属性是不是住宅,能不能住人。社区民警要实地核查,看房子有没有实际居住的条件,比如过道等根本不具备居住条件,不能上户口。另外民警要走访邻居,比如这户人是不是在这里住,能不能经常见到等,看房子有没有床和煤气等等”。

  市教委:

  “过道学区房”不作为入学资格

  去年6月,西城区大耳胡同的一个约10平方米的过道,在中介机构挂出了150万元的价格。“天价学区房”引发舆论热议。近期“过道学区房可作为入学资格”的不实报道再现,3月18日,市教委连夜发布通知,明确“过道学区房”不能作为入学资格条件。

  3月20日,市住建委发布《关于加强国有土地上住宅平房测绘、交易及不动产登记管理的通知》将严控擅自将住宅平房一间分割为多间的行为。专家指出,这一新政出台,将有效抑制非理性的学区平房交易。市住建委要求属地房管部门或其委托机构对住宅平房进行现场核验,将具有院落居民通行、应急救援功能的部位,在《存量房房源核验信息表》中标注为“通道”。(记者 张璐)

责任编辑:美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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