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各种预付卡充斥于我们生活的每个角落,无论商场还是超市,预付卡都成为了热销品。
进入1月,距离春节越来越近,一些商家的预付卡销售又将迎来一个小高潮。
每年年底,预付卡都是公司发放福利、向客户表达心意的必不可少之物。不过和往年大额预付卡年底扎堆销售不同,根据有关规定今年无论是公司采购还是个人送礼,拿到手里的预付卡单张最高金额将不超过5000元,并且购买者还得在商家那儿留名登记。
不过,记者走访发现,北京多家商场超市在销售预付卡时除了采用将大额卡拆分售出的形式之外,默认允许中介代购、他人替名等形式,让不少企业成功避开了实名制的要求,成功办购了预付卡。去年国家七部委有关预付卡实名制的规定已成一纸空文。
预付卡实名制不实名
去年5月, 中国人民银行、监察部、财政部、商务部、税务总局、工商总局、预防腐败局七部委便联合发布了《关于规范商业预付卡管理的意见》,要求达到一定额度的预付卡购买须实名登记。同年9月21日,商务部发布《单用途商业预付卡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对规范购物卡市场再出重拳。
从去年11月起,一直游离于“灰色地带”的预付卡被“管”了起来。《支付机构预付卡业务管理办法》出台并施行,意味着购买记名预付卡或一次性购买不记名预付卡1万元以上的应实名。而个人或单位购买记名预付卡或一次性购买不记名预付卡1万元以上的,发卡机构应当识别购卡人的有效身份证件。同时,不记名卡面值不得超过1000元,记名卡不超过5000元。
《管理办法》指出,使用实名购买预付卡,发卡机构应登记购卡人姓名或单位名称、单位经办人姓名、有效身份证件名称和号码、联系方式、购卡数量、购卡日期、购卡总金额、预付卡卡号及金额等,而且要保存购卡人的登记信息5年以上。
然而,商家对于预付卡实名制,可谓是见招拆招,其中不少商家似乎早就想好了“应对之策”。
为了调查预付卡实名制使用情况,记者以单位办理预付卡的名义,拨通了翠微百货团购部的电话,提出想办理100张5000元的预付卡。接电话的工作人员表示,需要提供单位名称、经办人的姓名和身份证号。当记者提出,不太愿意将单位名称和自己的身份证号公开时,工作人员表示只要不开发票就无需提供单位名称,只需随便写个身份证号就行,其余的不查。记者追问,是否需要现场对身份证号和本人进行核对时,工作人员立即表示,没有那么麻烦,不会有人追查。
除了可以随意编造购卡人身份和身份证号外,购卡数量及总金额的登记似乎也被众多售卡企业忘得一干二净。记者又拨通覆盖了1000多家北京商户的易事通购物卡购卡热线,当听到记者要买100张5000元的预付卡、但对实名制比较担忧时,工作人员再三向记者保证,只需登记一个人的名字和身份证号就行,购卡数量、购卡日期、购卡总金额、预付卡卡号及金额等信息都不需要登记。工作人员解释,自己公司的实名制平台还没搭建好,什么时候搭建好不清楚。她暗示记者可以大胆购买,并再三强调,如果“出事”,也只能查到登记人曾经购买过她们公司的预付卡,买了多少就查不到了。见记者仍犹豫不决,易事通工作人员使出了“杀手锏”,她告诉记者,公司对购卡人有返点回报,一是可以有双倍积分,二是购卡金额达到10万元,便能拿到价值1000元的预付卡回扣,并且可以不断累积。她邀请记者去公司详谈,暗示记者如果购买金额“足够”大,可以请示领导拿到更高的返点回报。
记者对电话中得到的信息半信半疑,为了进一步查实预付卡的实名制是否真如上述商家所言实名不“实”,记者来到位于朝阳路十里堡的华堂商场,在3楼的售卡中心询问如何办卡,工作人员称只需填写购卡申请表即可。记者看到购卡申请表上,有购卡人姓名、身份证号、联系方式、购买单位、购卡面值、张数、发票开具内容之类的信息。记者再次提出不愿将身份证号公开的要求,工作人员表示现在必须核对身份证号,但不需要像政策要求的那样复印身份证。同时,工作人员表示,华堂的预付卡都装有芯片,每个面值超1000元的预付卡里都留有购卡人的信息,但只有公安等执法部门需要查询时才能查到购卡人信息。对于记者提到的商务部曾表示要将购卡人信息每季度上报当地相关部门备案以便抽查时,工作人员说他们从来都没听说过,公司也从没执行过。
实名限额购卡难落实
记者在采访中发现,不少消费者和售卡企业都认为预付卡实名制很可能“有名无实”。
商务部研究院消费经济研究部副主任赵萍认为,预付卡实名制的初衷是为了规范预付卡的发行和使用过程,使消费者权益得到保障,“如果预付卡不实名制就等同于现金,除了不记名卡不挂失不补办外,一些商家‘一经退出,概不退卡’和过了有效期不能延期等规定也让消费者很受伤”。赵萍说,“新的《管理办法》对发卡企业资质有明确规定,明确记名卡不得设有效期,不记名卡有效期不得少于3年,以及明确规定发卡企业如果要停止兑换必须提前30天在公开媒体告知消费者。”
有这么多“好处”的实名制预付卡,消费者是否买账呢?正在某商场购买预付卡的刘先生告诉记者,实名制是否能真正做到“实名”还是未知数。刘先生表示,1000元以上面额的预付卡才能实名制,才能享受挂失、补办、退卡等“好处”,自己不需要高面额的预付卡。此外光口头上要求实名也不会起作用。“上有政策下有对策,如果一次性购买超过1万元要实名,分开多买几张不就行了?”刘先生说。
对于发卡企业来说,预付卡实名制在执行过程中被商家挡在了门外。赵萍认为,预付卡实名制执行难度很大原因有三:“一是企业不愿意公开自己的商业秘密;二是企业是预付卡的受益方,实名制会让企业有所损失;三是发卡实名制和用卡实名制没有对接,实名制难以发挥作用。”
据《北京商报》报道,目前商业预付卡已成为京城商家重要的收入来源,几乎达到总销售业绩的三成。有消息称,在北京拥有多家门店的翠微百货,其商业预付卡的运营最为成功,其销售额几乎占到商场总销售业绩的五成。“如果将这些商业数据通过预付卡实名制的途径汇总到可供各方监管层查询的数据库中,为保护消费者权益,商家部分风险过高的经营行为将被严控。”
赵萍指出,目前《管理办法》只是要求购买者在购买商业预付卡时采用实名制,但对商业预付卡的周转环节,并没有政策细则同样要求其采用实名制用卡,这会让实名制发挥的实际效果有限。
记者发现,商场超市的工作人员即使知道七部委联合规定的“实名制”,也不清楚具体由哪家部门监督检查,对于商场超市违规行为该如何查处也没有明确说明。赵萍对此回应说,目前多部门对发卡企业违规行为的联合执法检查还没有开始,也没有常设机构专门处理执法。
根据《管理办法》规定,发卡企业或售卡企业不登记购卡人有效身份信息的,由相关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仍不改正的,处以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
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业内人士认为,购卡者和销售者都不愿意在实名制这个问题上太多纠缠,只要没有举报,相应的监管部门查处的难度非常大。另外,罚款的额度,相对于商场来说,只不过是“毛毛雨”。
尽管新规的初衷很好,但就目前的情况看,很多环节都需要深入细化,否则这项新规就只是“走走形式”。“中国未来的预付卡应该逐步向信用卡转变。为此,央行必须要做好第三方支付结算监管。”赵萍说。
本网编辑:陈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