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谁来回收当年大力推广的节能灯?
发布时间:2012-10-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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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第一批财政补贴推广上市的上亿只老旧节能灯,正进入集中报废期,且未来每年消费量将超过10亿只。老旧节能灯因为含有汞、铅等有毒有害元素,被专家称为是仅次于废电池的第二大生活垃圾“汞污染源”,而节能灯回收处理体系却非常“幼稚”,污染风险不容忽视。(《经济参考报》10月29日)

  3年,这是一只节能灯的寿命周期。2008年国家启动了“绿色照明”工程,城乡居民购买使用中标企业的节能灯,由财政补贴50%,企事业单位等大宗用户购买补贴30%。此外,还通过实施“‘光明行’公益工程”向边远山区捐献。即便在今天,各地“双重补贴”等推进政策仍在推行。按照国家发改委发布的逐步淘汰白炽灯路线图,从今年10月1日起,我国将按功率大小分阶段逐步禁止进口和销售普通照明白炽灯。按此推算,4年后普通白炽灯将全面禁售,节能灯将取而代之。

  推广节能灯的意义毋庸赘言,很时髦的一个口号是,“使用节能灯是一种责任”。据说,研究显示,全球照明用电占到总用电量的19%,我国照明用电约占全社会用电量的13%,如果把我国在用的14亿只白炽灯全部替换为节能灯,每年可节电480亿度,相当于减少二氧化碳排放4800万吨,节能减排潜力巨大。

但是,节能灯也潜藏污染风险。相关研究表明,废旧节能灯特别是老式荧光管中,汞含量平均约0.5毫克,虽然仅够沾满一个圆珠笔尖,但若渗入地下,却足以污染约180吨水及周围土壤——这还仅仅就汞污染而言。“第一批财政补贴推广中上市的上亿只节能灯正进入集中报废期”,这些当年大力推广的节能灯,却在“退役”时面临三不管的困境:一是市场不管,无论超市还是废品回收站,废旧节能灯基本是“白给也不要”;二是厂家不管,节能灯不仅在广告、产品包装、销售现场缺乏醒目的风险提示,相关行业也没有强制性回收处理的义务;三是职能部门不管,财政没有专项投入,环保等部门没有相应作为。结果就是节能灯在用的时候节约了“小能量”,却因为乱七八糟的废弃方式而浪费了社会的“大资源”。

  理论上说,解决的办法当然很多。譬如日本,企业付费主动将废旧灯管送到回收处理中心,家庭则通过垃圾分类将废弃灯具回收起来;譬如欧盟,实行生产者社会责任延伸制,并委托第三方机构对生产企业进行监督。但对于我们来说,当下最重要的,也许是明确“推广责任”——谁推广,谁回收。不能推广的时候尽是“成绩”,回收的时候却推诿扯皮。

  节能灯推广蓝图已画,这是板上钉钉的事情。但今日的回收困境,也许警示更多的公共政策,在推进与落实善政时,当有起码的前瞻思维,与其虎头蛇尾,不如谨言慎行。算好成本收益账,才能真正将好事办好。

编辑:子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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