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药股份公告,公司所属分公司哈药集团制药六厂生产的“纯中纯”弱碱性饮用水被国家质检总局检出溴酸盐超标。公司对事件的发生深表遗憾,并向投资者和消费者致歉。公司已责成制药六厂于6月11日停止纯中纯弱碱性饮用水的生产,并立即对问题产品进行了召回。
2011年5月18日,制药六厂接到国家饮用水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电话通知,其监督抽验该企业生产的20110311批纯中纯弱碱性饮用水(350ml)产品溴酸盐项不符合标准。针对上述情况,企业马上加强对纯中纯弱碱性水的质量监控,增加产品中溴酸盐的委托检验频次,同时对该批次产品提出复检申请。2011年6月10日,企业接到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委托青岛市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所做出的纯中纯弱碱性饮用水检测报告,该报告确认该企业生产的20110311批纯中纯弱碱性饮用水(350ml)溴酸盐项不符合标准。在得知复检结果后,企业立刻停产并停止销售,排查原因。
哈药股份称,在企业等待国家质检局复查结果期间,哈尔滨食品安全巡查执法支队对三批产品进行了抽查,其中20110604批产品溴酸盐项目不符合标准,该批产品属待委托检验产品,产品尚未销售,并未流入市场。哈尔滨市质量监督局为此给予制药六厂罚款46万元的处罚。
公告称,企业经组织技术人员排查后初步认定:弱碱水生产过程中,水与臭氧应当同时输入生产管道,但发生问题的产品在生产过程中,生产设备偶然出现停机故障,致使水不流动而臭氧继续供气,导致水中臭氧添加过量而致溴酸盐超标。
公司对于上述产品质量出现问题深表歉意。公司已责成制药六厂于6月11日停止纯中纯弱碱性饮用水的生产,并立即对该批产品进行了召回。目前,企业已组织相关部门和生产车间对其它饮品设备进行排查,加强生产工艺和质量控制点的控制,增加检验频次和监测力度,确保其它饮品不出现质量问题。
公告称,“纯中纯”弱碱性饮用水占据公司业务份额极小,2011年1-6月销售收入仅为166万元,其停产对公司业绩和经营不会产生大的影响。
哈药股份表示,根据美国环保局风险评估报告等资料表明,溴酸盐是矿泉水或山泉水等天然水源在经过臭氧消毒后生成的副产物。美国环保局和世界卫生组织分别对溴酸盐研究进行了总结,没有充分的证据证明溴酸盐对于人体有危害,所以美国环保局和世卫组织把溴酸盐放在“可能的致癌物”类别里。
编辑:子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