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随着人们工作生活节奏的加快,再加上路程远、午休时间短等原因,以提供午饭午休为主要服务内容的校外“小饭桌”作为一种新生服务行业在各地迅速盛行起来。从一定意义上说,“小饭桌”的出现便利了孩子们的就餐和休息,为那些没有时间照顾孩子的家长减轻了不少负担,解决了家长的后顾之忧,同时也解决了一部分下岗职工的再就业问题,因而受到了社会多方的欢迎。
然而,就目前而言,“小饭桌”服务大多存在“小、隐、散”的问题,即规模小、较隐蔽、布局分散,卫生条件差、从业者素质参差不齐、膳食营养不均衡、部分属于无证经营等。因而,“小饭桌”在经营管理上,无疑存在较大的监管“盲区”,对政府管理部门来说,是一个亟须填补的空白。
其实,每年中小学开学初,教育部门和学校都会强调校外“小饭桌”的安全等方面的问题,但因为学生家长有切实需要,“小饭桌”还有生存空间。由于对“小饭桌”的监管涉及工商、消防、教育、食药监等多个部门,没有相关法律依据和相关部门明确规定“谁来管”“怎样管”等问题,即便是检查,也是“九龙治水式”的“铁路警察、各管一段”,监护责任不明确,致使“小饭桌”监管成真空,乱象丛生。
在此情况下,呼和浩特市食药监局对该市学生“小饭桌”实行备案管理制度,以及对未经备案仍从事学生“小饭桌”食品经营活动的,食药监管理部门和教育主管部门将依据有关规定,予以查处取缔,无疑是必要的,利于源头上杜绝“小饭桌”食品安全问题。诚如领到呼和浩特市首张学生“小饭桌”食品安全备案证的经营者所表示的:“学生小饭桌食品安全备案证的颁发,时刻提醒我必须认认真真经营好小饭桌,对孩子们负责。”在此,笔者也为之点赞,因为这样一个政策,不仅仅是在规范当前水平参差不齐的“小饭桌”,更是为广大家长吃了一颗“放心丸”。
诚然,要让“小饭桌”成为孩子及家长的“放心桌”,仅靠实行备案管理还不够,还需要规范化管理及常态化监管发力。一方面,国家或省区要尽快出台规章、条例、意见、办法等行业规范,确定统一规范的名称,建立准入经营制度,通过制定行业管理规范,设置市场准入条件,加强规范管理。对“小饭桌”布局设置、设施配置、基本卫生、食品安全、消防安全、从业人员素质等方面做出具体明确规定,使“小饭桌”逐步走向规范化、合理化。
另一方面,要遵循“各尽其能,各负其责”的原则,由食药、卫生、教育、工商、公安消防等主要部门在明确责任分工的前提下,联手协作,加强管理。同时,建立“小饭桌”管理联席会议制度,将分散监督和管理的力量整合起来,强化“立体式”政府监督,进一步明确主管部门和相关部门的职责,共同对“小饭桌”实行“大管理”。另外,政府还应督促落实监管责任,只有把政策和规定落到实处,建立完善的监察体系和监督管理平台,让全社会都参与到监督队伍中来。
除了强化监管责任外,政府还应鼓励有条件的地区开设社区公共服务托管模式,充分利用社区闲置资源,政府面向专业非营利组织购买“小饭桌”服务,服务社区内的中小学生。鼓励有条件的学校设立校内“小饭桌”,从统一餐饮结构、统一营养配置、开展卫生防疫、开展安全教育、统一教育辅导的角度,解决学生的现实需求。(廖海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