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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业公司太牛气,人大代表齐“吐槽”: 立法时是否对他们太松了?
发布时间:2017-01-12
文章来源:扬子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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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扬子晚报讯(记者 仇惠栋)小区物业管理的难题,每一个人大代表都有切身体会。在11日的江宁代表团的讨论中,代表们一起“吐槽”了牛气的物管公司和尴尬的管理困境。

  江宁某小区日前出现物业管理纠纷,因为部分业主欠缴电费,物业公司索性把电梯给停了,居民开始维权。南京市人大代表祁明红就这一事例说起,街道和社区赶去调解处置,发现涉事物业公司居然牛得很,就是不肯恢复电梯,处理起来很棘手。她感慨,出现类似矛盾街道和社区往往是冲在一线,却没有制约物业公司的权力。

  南京市人大代表王静也表示有话要说。此前南京一大型小区,新旧物业交接现场事态激化,她就在一线进行处理。她坦言,现场新老物业公司都很牛气,作为街道和社区,感到很无力,因为按照规定,物业管理企业的管理权限在市级住建部门。

  南京市人大代表、市人大常委会环资城建委主任韦昌明表示自己也深有感触。他亲自参与了新的物管条例的制定和审议,最近亲身经历的一件小事,让他反思立法时是否对于物业管理企业放得太宽了。

  “我在现在的小区住了十几年了,从来都是按时缴纳物业费。”韦昌明说,前一阵子他们去女儿家帮忙带小孩,有段时间不在家,结果回来就收到了物业费欠缴通知。写的内容让他很郁闷:7-12月份欠缴物业费×××元,屡次上门催收拒不缴纳,请在×日内缴纳,否则将通过法院起诉。

  韦昌明说自己很心寒:“作为服务方物业的口气能否好一些,业主不在家,能否打个电话联系一下呢?”韦昌明说,在物业管理条例研究制定时,给了物业管理企业一定的权限和空间,但回过头来看,是不是失之于宽了?

  对于基层部门手中无权,处理物业矛盾很为难的现象,南京市人大代表、南京市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主任薛宏表示,物业公司和小区业主发生矛盾,需要通过街镇社区处理的,建议将行政权力下放。

责任编辑:筱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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