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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院促销药品公益还是利益?
发布时间:2016-12-29
文章来源:北京晨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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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有市民反映,北京玉林中医院针对老人推出“促销活动”,到门诊开药满500元即可获得礼品。有市民质疑,退休老年人医保报销比例较高,医院在年底医保起付线“清零”前做活动,有加剧老年人“突击买药”嫌疑,造成医药资源浪费。

  ●析理

  恐非爱心

  而是利益的合谋

  医院把老人请到一起,举办中医讲座,给老人送鸡蛋,如果开药,奖品更为丰厚,其实是把医保资金当成了一块肥肉,通过“买药送礼品”这一招,让医保报销比例未用足的老人青睐“买药送礼品”,自愿在医院多开药,医院就能够顺利地套取到医保资金。

  按照规定,药品不得采用有奖销售、附赠药品或礼品的销售方式。有医保报销,当年医保报销又没有达到报销比例上限的老人,是医院“买药送礼品”活动的直接受益者,参与“买药送礼品”也不用承担任何风险,医院活动对他们有着相当的激励作用。老人在医院开药获得礼品,花的不是自己的钱,即使开的药品不用也划算,就不难得出医保报销不用白不用的结论。老人用足报销比例,医院从销售药品中获得更多利益,医院与老人合谋,结果是“双赢”。

  人社局工作人员表示,套取医保资金会有相应处罚。

  涉事医院所以敢搞“买药送礼品”活动,有两种可能,一是涉事医院搞这项活动面临的风险不大,或者遭遇查处的可能性极小,对获得医保报销资金的数额或诱惑较大;二是人社部门虽有针对套取医保资金者的处罚规定,但规定流于形式,或因为多种因素,疏于查处,医院在年终突击获得医保钱成了惯例。

  故此,理应堵住医保报销规定的漏洞,让医院承担相应责任,不再违规操作,并让老人拒绝参与“买药送礼品”活动。对医院年终获得的医保资金,人社部门应严格审查,发现问题,及时严肃查处,情节严重者直接取消医保协作资格;再就是,改进医保报销办法,如对当年没有用完的资金不一笔勾销,按比例延续到下年。 卞广春

  ●辩难

  没有赢家

  公益医保两回事

  从表面上看,老人是赢家,只支付了不到二百元,却能够“收获”价值一千多元的药,还有两箱零8枚鸡蛋,外加一袋面粉;医院也是赢家,又卖出了一千多元的药。可实际上,谁都不是赢家,最大的输家则是医保资金以及民众的权益。

  医保的钱是有限的,该用到最需要的人身上,本不需要再花钱,为了多拿“礼品”而去医院多开药,则有套取医保资金的嫌疑,一经查实后会被处罚,甚至被停掉账户的医保服务。如果真的被停掉了,岂非太不划算了?况且,药品对保质期、储藏方式都有特殊要求,如果误服保管不当而失效的药品会产生不良效果。这对于老人来说,是承受不了的。

  对医院来说,卖出去的药越多越赚钱。可根据《处方药与非处方药流通管理暂行规定》,医院的做法显然是违规的。据了解,举行“买药送礼品”活动的医院属于民营医院,于去年11月成为医保定点医院。一旦被查处,恐怕是要被取消“定点医院”了。医疗保险的基本精神是风险共担,即共同缴纳医疗保险后统筹安排。医院变相促进突击买药的行为,明显有违医保的基本精神。至于医院解释的带有公益性质的活动,则根本不成立,因为医保资金是具有固定用途的,只能用于医疗,公益活动不能涉及医保资金,说白了,公益活动只是医院的“遮羞布”。

  医院“买药送礼品”谁都不是赢家,对于这样明目张胆地违规行为,监管部门要雷厉风行查处,而不是任由医院“自说自话”,更不能任由“买药送礼品”继续下去,以免蔓延到其他医院。王军荣

  ●反思

  既有规则

  为何监管无力

  从表面上看,医院“买药送礼品”,是帮扶困境老人的一种公益活动。但实际上,利诱老年患者多买药、多吃药,显然是一种丧失医德的误导行为,不仅对老年患者健康不利,而且造成了医药资源的浪费。更不用说背后的套取医保资金的动机不言而喻。

  在今天,套取医保资金行为,很多地方都有。此前据媒体报道,在贵州一些地方,医院套取和骗取医保资金,几乎成为一种行业“潜规则”。医院骗保手段是五花八门,令人叹为观止。而医院“买药送礼品”,则是套取医保资金手段的一种变异。

  目前,我国已正式将社保欺诈行为入刑。根据2014年4月24日全国人大常委会最新通过的刑法解释,骗取社保的犯罪行为将以诈骗罪论处。刑法解释规定以欺诈、伪造证明材料或者其他手段骗取养老、医疗、工伤、失业、生育等社会保险金或者其他社会保险待遇的,属于刑法第266条规定的诈骗公私财物的行为。然而,由于监管缺位,执法不为,导致医保资金频遭蚕食,损害了医疗公平。

  可见,医院“买药送礼品”,击中医保监管软肋,这显然值得有关部门反思:必须将偷吃医保的硕鼠,关进法律笼子。

  同时,防范和打击骗保行为,需要制度协同。社保部门应与公安、民政、医院、社区等建立信息共享机制,密切协作,齐抓共管,标本兼治,综合治理。

  再者,预防和打击骗保行为,需从细节上把关,盯牢社会保险金等公共资源。比如,建立审核基本社会保险金领取资格和条件的规章制度,完善、规范发放办法,推行举报骗保行为的奖励制度,形成社会监督、群防群治的合力。汪昌莲

  ●建言

  查漏补缺

  守住民生底线

  涉事的北京玉林中医院称发放礼品,是针对困难老年人的补助。但实际上,活动仅在最近几天才开始,到元旦后就结束,况且领取礼品的多是退休老人,而非困难老年人,显然,医院难脱“突击卖药”之嫌。

  医院“买药送礼品”暴露了医保制度存在的问题。现行的医保制度,会导致医院卖的药越多,收入就越多,一些医院就可能采取“买药送礼品”等方法来让患者买药,从而套取医保资金。一些患者受到医院“利诱”,不仅能得医院的“好处”,还能廉价拿到药物。医保是为了让民众都能做到“病有所医”,而并不是让医院将患者的医保费用拿去套现,并造成药品、医保费用的大量浪费。

  还要看到,在医疗费用快速增长的当前,医保基金本就面临着越来越大的支付压力。如人社部2015年《医疗生育保险运行分析报告》显示,2015年职工医保统筹基金存在支大于收的情况涉及24个省份的143个统筹地区等等。在这样的情况下,医保还被套现,无疑给压力越来越大的医保基金雪上加霜。

  针对这些问题,亟待弥缺补漏,如是否有必要取消医保限额?就算限额,也有必要外加一些报销政策,对突击买药予以限制;对于频繁购药的医保账户,也要能加强动态监管,如果是套取医保资金,则要做出相应处理,严重者要停掉其医保服务。

  打着公益性幌子的医院“买药送礼品”活动,恰恰是对医保制度公益性的违背与侵害。除了要反思制度问题,弥补制度漏洞,对于那些唯利是图的医院,也要能加大惩处力度,从而维护好医保的公益性与福利性,守护好医保这一“民生底线”。 戴先任

  ●三言两语

  但愿天下人不病,何妨柜内药生尘。医德何在,哪有诱惑人去买药的?

  ——枫林

  我觉得年底清零的方式,可能是促销的主要原因,要是不清零,医院也没空子可钻。

  ——南行客

  不是所有的商品都能促销,有些东西促销只会让人反感。

  ——海之韵

  医保成了唐僧肉,都想吃一口,监管部门应该更有力,不能睁一只眼闭一只眼。

  ——纯粹

  那个讲座也应该查一查,究竟是真的普及知识,还是忽悠人买药?

  ——张小华

  法规中明确规定药品不能采取促销形式,医院却在利益的驱使下打擦边球,搞药品促销,是揩医保的油,应当依规处罚。

  ——黄齐超

责任编辑:筱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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