统计数据显示,2010年至2015年,广东全省汽车保有量由799.3万增加到1461.2万,年均增长12.8%,其中,2015年深圳、广州两大城市汽车保有量分别达到311万辆和221万辆。随着汽车消费快速增长,道路及停车场地建设出现滞后,在广州等人口密度较大的一线城市,停车位供应不足、收费服务矛盾日益突出,甚至有激化趋势。广东自2015年8月15日放开停车服务价格管理后,受影响最大的是车位供给十分不足的广州等一线城市住宅小区。一方面是经营者乘机涨价,另一方面小区业主不满涨价,广东省各级消委会不断收到消费者相关投诉及意见反映。
此次调查结果显示,86.55%受访者认为“所在小区停车收费太高或偏高”,89.11%受访者反映,实施市场定价后小区停车费上涨,66.05%反映涨幅超过50%,35.17%反映涨幅超100%。由此可看出,住宅停车收费有普遍涨价趋势,涨势甚至出现超100%的价格飙升,84.69%受访者认为是市场定价“直接导致了停车费涨价”。
调查发现,75.21%的受访者表示小区停车服务定价调价是由“物业管理公司内部制定后直接告示执行”,而由物业管理公司提议并经“双过半”业主或业委员同意仅占13.45%。志愿者实地体察调查也发现,大多数住宅小区车辆保管费调整规程存在不透明、不合规、不合理现象,经营车往往将车位不足作为提高收费的理由。由此可见,关于小区住宅停车服务定价调价,物业管理公司处于绝对主导地位,消费者由于参与度小,话语权弱,《消法》《物权法》等法律法规赋予的合法权益难以落实到位。
提高收费是否解决“停车难”和提高保管服务?调查显示,无论收费怎么涨,停车难和服务差的问题依然没有得到解决。在车位供应保障方面,76.87%受访者反映“遭遇过无法在自己所住小区停车的情况”。受访消费者还反映,停车场经营者利用自身优势地位提高停车保管费,但往往提价不提质、收费不服务。而停车场环境不佳、设施缺乏、配置落后、服务质量低下,以及安保管理不到位、卫生不理想、不购买停车场责任保险等问题也普遍存在,这也是消费者对停车价格提升接受程度普遍较低的主要原因。
广东省消委会认为,停车收费服务矛盾根源在于汽车保有量与停车位巨大缺口所形成的供求矛盾。就目前条件而言,由于供需缺口过大、小区车位产权结构复杂、业主委员会普遍缺位、市场缺乏竞争、经营处于垄断等多层次原因,住宅小区停车收费管理全部放开条件不够成熟,完全由市场调节不是最佳方式,容易引起消费矛盾纠纷和市场混乱无序,导致消费环境恶化,触发诸多社会问题。(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