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养老金入市安全保障追踪:养命钱如何成为放心钱
发布时间:2015-08-25
文章来源:工人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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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8月23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投资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正式发布。值得关注的是,与此前的征求意见稿相比,正式版的《办法》在投资股市上限、投资范围等核心内容上未作修改。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社会保障研究所所长金维刚告诉《工人日报》记者:“养老基金是老百姓的‘养命钱’,应当坚持‘安全第一、效益第二’的基本原则,在确保基金安全的前提下,实现基金保值增值。”

  “养命钱”通过哪些制度和措施来保障真正成为“放心钱”?能不能成为“看涨钱”?今天,也就是《办法》正式发布后的第一个工作日,记者就公众最关心的问题采访了多名专家和业内人士。

  谁替咱管钱可放心 ?

  养老金交由谁来管理运营,这个机构的权威性、经验值是否值得信赖?

  上海住房公积金中心主任马力解释说:“由国务院授权的机构作为基金的受托治理主体,形成了一级信托、两级委托的治理结构。”也就是说,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养老基金结余额,委托给一个“养老金大管家”进行投资运营。这个“大管家”再选择托管机构、投资管理机构进行两级委托。

  “养老金大管家”的资质在《办法》中被明确:“受托机构,是指国家设立、国务院授权的养老基金管理机构”。这意味着“养老金大管家”将商业机构排除在外,除非成立新机构,目前现有机构中,只有全国社保基金理事会最符合这一条件。

  人社部新闻发言人李忠曾回应记者说,“受托机构主要从具有全国社保基金和企业年金管理经验的机构中选择”。全国社保基金理事会2000年成立至今,积累了丰富实战经验,委托给全国社保基金理事会的全国社保基金的年均收益率在8.36%,企业年金的年均收益率在7.87%。而且,此前被誉为给养老金入市探路的广东“养老金”就是委托给全国社保基金理事会的。

  此外,值得注意的是,目前全国社保基金理事会有18家外部投资管理人,其中包括南方基金、博时基金、华夏基金、鹏华基金等16家基金公司和中信证券、中金公司。

  投资股市 , 靠谱吗 ?

  现在股市“阴晴不定”,“养命钱”投资股市真的靠谱吗?

  实质上,《办法》对于养老金投资规定“严苛”:养老基金的投资范围限于境内;投资股票、股票基金、混合基金、股票型养老金产品的比例,合计不得高于养老基金资产净值的30%;参与股指期货、国债期货交易,只能以套期保值为目的。

  泰康资产管理公司首席执行官段国圣介绍说:“实际投资过程中将严格控制权益类投资风险,极少出现按法规上限配置的情形。”

  记者了解到,2008年到2014年,企业年金基金权益类资产平均占比仅为6.97%,8年来最高为13.04%,最低为2.97%,远低于规定的投资比例上限30%。

  “养老基金投资将坚持长期储蓄资金与长期投资进行匹配,在提高金融资源配置效率的同时,也提高了资本市场的稳健性。”段国圣说。

  马力则解释说,《办法》所说的资本市场是包括多层次结构和丰富产品的资本市场,并非仅仅指股市。

  多名社保专家告诉记者,从全国社保基金、企业年金投资运营的经验来看,投资运营短期内的波动是无法避免的。但是中长期来看,投资回报是丰厚的。

  养老金会买哪些 “ 放心产品 ” ?

  除了“股市”之外,养老金会不会投资一些更让人放心的“产品”?

  “养老基金可通过适当方式参与国家重大工程和重大项目建设。”段国圣说,由于往往有政府部门的参与或支持,这些工程或项目安全性要优于一般投资品种,其较长的建设周期和作为固定资产,具有很强的稳定性。并且,“在支持实体经济发展的同时,也因其稳定性成为促进我国资本市场健康发展的重要力量。”

  金维刚也表示,投资于国家重大工程和重大项目建设,对国有重点企业改制、上市进行股权投资,这将使“养老基金成为国家经济建设的重要融资渠道和国有重点企业长期、可靠、稳定的战略投资伙伴”。

  据金维刚测算,上述两个领域的投资规模最高可以达到养老基金资产净值的20%。以2014年养老基金累计结余3.56万亿元为基数进行推算,这意味着将可以动用超过7000亿元的资金直接投入到国家经济建设和扶持国有重点企业改革发展,成为促进中国经济增长的一支重要力量。

  此外,量鼎资本管理公司执行董事李春平表示,根据《办法》,养老金可投资于投资级以上的地方政府债券,用于地方重大建设项目和重点工程,还可以投资于企业债、公司债等债券。“这些债券信用等级较高,收益稳定,不仅可以保证投资收益水平,还可以直接促进地方经济的发展和建设。”

  万一投亏了 , 算谁的 ?

  养老金入市面对着一个无法回避的严峻问题,一旦出现了亏损,如何向养老金的所有人,也就是广大民众交代?

  虽然多个机构和专家都表示“养老金入市风险可控”,但是《办法》仍然为“养命钱”设置了许多“防火墙”。马力解释说,主要是明确了基金的“风险准备制度”。

  《办法》规定受托机构按照养老基金净收益的1%提取风险准备金,余额达到养老基金资产净值5%时可不再提取,专项用于弥补养老金投资发生的亏损。

  此外,投资机构也需要按管理费的20%建立风险准备金。专项兜底资金应交由第三方管理等规定,也将形成强约束力,避免风险扩散。

  同时,《办法》对养老基金的信息披露制度和监督检查制度做出了具体规定,明确由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依法对受托机构、托管机构、投资管理机构及相关主体开展养老基金投资管理业务情况实施监管。人民银行、银监会、证监会、保监会对托管机构、投资管理机构的经营活动进行监督。


责任编辑:赵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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