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财评:政府应做社会信用大厦的基石
国务院总理李克强1月15日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部署加快建设社会信用体系、构筑诚实守信的经济社会环境。会议要求,政府要以身作则,带头推进政务公开,依法公开在行政管理中掌握的信用信息,提高决策透明度,以政务诚信示范引领全社会诚信建设。
在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中,政府信用体系建设处在核心地位。政府部门及公职人员要在信用建设上起好示范和表率作用。可以说政府的正面作为,对社会信用建设具有很好的推动作用,并将极大的提升政府公信力。
人无信不立,对个人而言,诚实守信是立足于社会、谋求个人发展进步的根本。对政府而言更是如此,政府应该成为整个社会信用大厦的基石,政府部门如果无信,则难以取信于民,也难以服务于民、推动经济社会发展。
然而,近年来,部分政府机关“朝令夕改”、“先否后认”、“新官不理旧账”等现象都是政府失信于民的。如在各地大规模的基础设施建设中,政府拖欠工程款导致农民工讨薪难的事件更是屡屡发生……政府机关如果不讲诚信,久而久之,经济社会发展就会付出巨大的信用成本,基石就会动摇。
政府在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中起到表率作用,对整个社会信用价值观的塑造具有规范、引导与示范作用,是政府增强执政能力和执政水平的重要基础,使“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真正得到落实,同时。也会对经济发展起到保驾护航的作用,承担起维护经济和社会公正的“裁判员”的角色,促进社会的和谐发展。
无论是行政行为还是市场经济,一切都应在诚信的框架内进行。要打造为民务实的政府,则首先应当做到“诚信政府”。在倡导加快建设社会信用体系的过程中,政府自身必须充当模范。政府越守信,越能转变职能、简政放权,则越有利于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规范市场秩序、降低交易成本、增强经济社会活动的可预期性和效率,经济社会发展的内生动力才会更强。
政府在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中起模范带头作用,关键是全面推进包括政务诚信、商务诚信、社会诚信等在内的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政府要以身作则,带头推进政务公开,依法公开在行政管理中掌握的信用信息,提高决策透明度,以政务诚信示范引领全社会诚信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