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多互联网公司,特别是第三方网络广告公司,普遍采用跨站跟踪和Cookie跟踪等手段收集、分析用户上网行为的数据,抓取用户信息,以实现广告的精准投放等商业行为,对用户的隐私权构成巨大威胁。网民担忧隐私在互联网上处于“裸奔”状态。(3月20日《南方都市报》)
利用不正当手段窃取网民的隐私并以此作为赢利目的,是一种既违法又可耻的行为,理应受到法律的处罚。造成这种现象的原因一是网络公司见利忘义,二是法律法规没有明确的条文给人们追责的依据。对这种监管真空,相关部门除了及时出台管理细则,更要加大对其处罚力度,还网民一个清洁的网络环境!
有道是:网民隐私被剥光,背后肥了网络商。如此网络不严管,后患伤民谁担当?另有诗为证:公民网上信息留,隐私不保更添愁。运营商家当规范,权利身上莫揩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