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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批次药品不合格 吉林万通、
湖北康源等药企上黑榜
发布时间:2017-10-23
文章来源:经济日报-中国经济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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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经济日报-中国经济网北京10月23日讯 记者从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获悉,近期经深圳市药品检验研究院等5家药品检验机构检验,标示为吉林万通药业集团、通化仁民药业股份有限公司、长沙东风药业有限公司、湖北康源药业有限公司等11家企业生产的15批次药品不合格。

  据了解,不合格产品的标示生产企业、药品品名和生产批号为:通化仁民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生产的批号为150301的桂利嗪片,长沙东风药业有限公司生产的批号为160912的浓维磷糖浆,湖北康源药业有限公司生产的批号为1611015的浓维磷糖浆,江西远东药业有限公司生产的批号为B151132、B170230的浓维磷糖浆,广东南国药业有限公司生产的批号为160303的浓维磷糖浆,洛阳伊龙药业有限公司生产的批号为160103的维酶素片,江西吉安三力制药有限公司生产的批号为160102的麝香壮骨膏,沈阳东陵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生产的批号为161008、161102的麝香壮骨膏,吉林万通药业集团郑州万通复升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生产的批号为151105的麝香壮骨膏,荆州市津奉药业发展有限公司生产的批号为160425、160429的麝香壮骨膏,重庆科瑞制药(集团)有限公司生产的批号为216003、216002的曲咪新乳膏。不合格项目包括含量测定、检查、性状等。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表示,对上述不合格药品,相关省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已采取查封扣押等控制措施,要求企业暂停销售使用、召回产品,并进行整改。总局要求,相关单位所在地省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对上述企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七十三、七十四、七十五条等规定,对生产销售不合格药品的违法行为进行立案调查,三个月内公开对生产销售不合格药品相关企业或单位的处理结果,相关情况及时报告总局。

责任编辑:美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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