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质检总局发布数据显示,今年上半年,我国共实施缺陷汽车产品召回143次,涉及车辆476.01万辆;实施消费品召回252次,涉及产品数量301.68万件。
据了解,在缺陷汽车产品方面,2017年上半年,我国共实施143次召回活动,涉及车辆476.01万辆。其中,受质检总局缺陷调查影响,相关汽车产品生产者共实施召回19次,涉及数量160.23万辆,占2017年上半年汽车召回总数量的33.66%。自2004年缺陷汽车产品召回制度实施至今,我国已累计实施汽车召回1440次,涉及车辆已超过4000万辆,达到4144.98万辆。
从汽车召回涉及问题来看,2017年上半年召回数量排名前三位的依次为:气囊和安全带问题召回,共计47次,涉及车辆156.36万辆;发动机问题召回,共计34次,涉及车辆129.68万辆;电气设备问题召回,共计7次,涉及车辆62.01万辆。
在缺陷消费品召回工作中,我国共实施消费品召回252次,涉及产品数量301.68万件。其中,受质检总局缺陷调查影响,相关消费品生产者共实施召回69次,涉及产品117.75万件,占2017年上半年消费品召回总数量的39.03%。自2016年缺陷消费品召回制度实施至今,我国已累计实施消费品召回488次,涵盖11类产品,涉及产品数量已超过920万件。
从消费品召回涉及产品类别看,2017年上半年召回数量排名前三位的依次为:电子电器产品召回,共计59次,涉及产品118.82万件;其他交通运输设备产品召回,共计12次,涉及产品118.68万件;儿童用品召回,共计163次,涉及产品45.61万件。
今年上半年,缺陷汽车产品召回工作亮点突出,博鳌亚洲论坛2017年年会“汽车召回:保障安全在路上”分论坛成功举办,围绕高田气囊气体发生器破裂问题的缺陷调查和行政约谈有序开展。缺陷消费品召回工作成效显著,持续开展了儿童用品安全主题宣传教育活动,并通过缺陷调查促使企业履行召回义务。
据悉,下一步,质检总局将继续完善缺陷消费品召回制度,抓紧制定部门规章《缺陷消费品召回管理规定》,加快立法进程,尽快出台。建立完善配套的缺陷消费品召回专家库,夯实消费品召回的技术支撑力量。继续加大缺陷产品召回监管力度。加大缺陷信息收集分析、缺陷调查和召回实施情况监督的力度,对可能存在缺陷的汽车和消费品及时开展缺陷调查,监督和督促企业履行召回义务,确保消费者人身财产安全。依法查处不主动履行召回义务、不配合缺陷调查、瞒报误报相关信息的企业。加强对省级质检部门工作的指导和督查。加强面向生产企业的宣传培训工作,帮助生产者增强履行召回法定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