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中央政治局1月22日召开会议,决定设立中央军民融合发展委员会,这是在中央层面军民融合发展重大问题的最新重大决策。十八大把“军民融合”提升到国家战略,国家和军队都先后建立了相应工作机构,专门规划、组织和协调“军转民”及“民参军”工作。
兵不强不可以制敌,国不富不可以养兵。实行军民结合、寓军于民,是我们党处理经济建设和国防建设关系一贯坚持的重要战略方针。
早在1956年,毛泽东同志就提出了“军民结合、平战结合、以军为主、寓军于民”的重要思想,这既是兴国之举,又是强军之道。建国以来特别是改革开放30多年来,我军在武器装备军民融合发展问题上,进行了不懈的探索和努力,机制体制不断健全,政策法规不断完善,融合领域不断拓展,综合效益不断显现。
但也应清醒的看到,在军民融合领域,多年来军队与地方各自为政,形成了不少人为壁垒。重复投资、重复研制、重复发展、互相封锁等现象严重存在,已经成为多年的痼疾;仍然存在着军工企业封闭落后、军民结合产业支撑不足、资源共享程度不高、机制运行不畅、政策法规不够健全等问题;仍然存在着批准融合的准入权限太高,多年形成的供求机制很难突破;持续多年的利益链条还十分坚固,因为这涉及多方的各种利益;军地之间的人为隔离障碍鸿沟依然存在,没有经常往来的渠道和途径。
上个世纪80年代中期前,我国的军工企业普遍比民营企业先进,很多人把能够进入军工企业工作看成非常自豪和骄傲的事。但是随着改革开放的深入,很多民营企业的科技水平逐渐超过了军工企业,在这种形势下,军民之间亟须实行优化、融合和交流。
笔者在军队服役47年,深感要把“军民融合”国家战略落到实处,必须要深入调研、准确决策,务实推进。当前着重要抓好五个方面:一是降低在军队列装的准入权限,要严格技术把关,建立准入责任法律法规。二是构建日常军地交往平台,使军地的交往不再仅仅局限在政治部和民政部门的惯例交往,更加注重在科学技术领域的交流。三是打破各种现实壁垒,使地方的一些军品能够在军队基层进行试验和试用,一旦能够有效提升军队战斗力,就申报进行检验并列装。四是军品公平透明招标,不搞暗箱操作,让真正科技领先、技术过硬、适应战场的先进技术和设备进入军队服役。五是引入优胜劣汰机制,对现役的各种装备有计划的进行重新评价,对于已经落后、已经影响到部队整体作战能力的技术和装备,要及时进行淘汰和退役。(作者:杨承军 鲲腾全球防卫首席科学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