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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家公司涉贿 影视市场乱象揭盖
发布时间:2017-02-10
文章来源:北京商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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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国内影视市场持续火热的发展态势下,电视剧采购行业的乱象层出不穷。随着近期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布江红受贿案的刑事判决书,江苏广电购剧窝案曝光,30家影视公司参与行贿。而纵观当前的电视剧市场,影视公司行贿无疑与当前国内电视剧产业体系的缺陷有关。从业者认为,尽管当前影视剧市场火热,但影视公司行贿等行业乱象无疑为国内电视剧市场的健康发展蒙上了一层阴影。

  受贿案波及多家公司

  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布的江红受贿案刑事判决书中,曝光了江红在江苏广电总台任职期间利用职务之便收取30家影视公司贿赂,累计受贿达846万元,此外还有631万元的财产不能说明合法来源。而在这30家参与行贿的电视剧制作公司中,包括长城影视有限公司、上海新文化传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千乘影视股份有限公司等上市公司。

  电视剧采购行业的腐化现象并非新鲜事,“对于影视公司而言,向电视机构行贿固然是想使自身的电视剧作品得到更多渠道的推广,使自身的利益得以最大化,此次行贿事件的曝光涉及多家公司及其高管,这无疑会对企业的发展造成一定的负面影响”。天津师范大学新闻传播学院教授陈立强表示,“从电视台角度来看,电视台采购环节中的不透明,以及电视剧播出平台的垄断性则是这种腐化现象得以产生的重要原因。”

  公开资料显示,除江苏广电外,辽宁广播电视台、安徽广电与湖南广电等机构的多位高层也因电视剧购销受贿而被查。广电基建、机顶盒等设备采购事宜中的腐化现象也屡禁不止。2008-2013年,江苏广电公司常州分公司、常州市武进广电公司两大国有控股公司以及武进区广播电视台的高层在设备采购、财务管理等方面贪贿,涉案财物总额高达千万元。

  剧集供大于求是主因

  在国内影视市场持续火热发展的态势下,影视公司行贿无疑与当前国内电视剧制作集数与播出集数的巨大反差有关。据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相关数据显示,2011-2015年我国电视剧生产总集数维持在1.3万-1.8万集之间。但每年能够真正播出的电视剧剧集总数却仅在9000集左右。电视剧剧集供大于求是电视剧市场的普遍现象。大量的电视剧被囤积,无疑不利于影视公司的发展,这使得不少影视公司极尽所能地将旗下电视剧作品售出。

  尽管随着移动互联网的兴起,视频网站逐渐成为影视剧播出的新渠道,网站对于电视剧行业的话语权和影响力不断上升,电视台的垄断地位也受到一定的冲击,但互联网视频的发展催生了更多新型的影视公司,这使得电视剧集过剩现象仍难以得到缓解。据《全球电视剧产业发展报告(2016)》显示,2015年,共有262部版权剧在互联网视频平台播出,总计1万多集。与此同时,网络自制剧的生产数量也呈现出井喷态势,网络自制剧高达379部、5000多集。

  从业者表示,在互联网巨头不断加码影视布局、网络自制剧剧集不断上涨的态势下,互联网对电视剧的分流作用不会太大。

  拓展发行渠道是关键

  “互联网视频的发展无疑会缓解影视剧行业内的贪腐现象,但互联网的作用仍然是有限的。一方面,网络视频的受众与传统电视台的受众并不相同;另一方面,对于大部分的影视公司而言,它们所生产的剧集仍然是针对传统的电视平台,这是多年以来业已形成的渠道,已经形成了成熟的产业机制。从这方面来看,即便有网络存在,传统电视台的地位也难以撼动。”陈立强强调。有限的投放渠道、作品数量多但优质作品欠缺仍然是当前电视剧购销要面对的现实问题。

  为了防止贪腐案件的发生,有电视台曾在机制上进行调整。如加强对采购部门和采购人员的监管,实行收视率和责任编辑效益挂钩的考核制度、电视剧价格和收视率挂钩的购买制度。但从业者认为,将收视率作为考核标准,无疑会使得当前影视剧行业泛滥的收视率造假现象更加严重。

  在陈立强看来,建立更为合理、透明的电视剧交易环境,增强制片方在影视剧交易过程中的话语权,推动电视剧购销公开化是当前解决贪腐现象的前提。此外,行业内也需要增强自律意识,加强对电视剧行业监管,对当前的贪腐现象予以严厉打击,与此同时进一步拓展电视剧投放渠道,改变当前电视台过于强势的地位无疑是促进电视剧产业健康稳定发展的重要手段。

  北京商报记者 卢扬 实习记者 邓杏子

责任编辑:明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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