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民张然(化名)最近遇到了麻烦事,临近回家过年,手上却没有现金给侄子发压岁钱。此时一位朋友提醒他,可以考虑用信用卡的额度套现,并告诉他“现在套现不需要POS机,有微信二维码就可以了”。
张然告诉北青报记者,他也想过直接用信用卡的透支取现功能,但是张然电话咨询了其持有信用卡的所属银行,银行工作人员告诉他,根据银行透支取现的规定,其取现手续费为提取现金额的2.5%,上不封顶。
除了手续费,银行还要收取取现利息,根据今年1月1日起实施的《中国人民银行关于信用卡业务有关事项的通知》,利息的计算方法为每日按照本金和手续费的万分之五收费。如果取现10000元,提现的手续费为250元,每日的利息为5.125元。这么算来如果透支30天,手续费和利息将是403.6元,“基本相当于本金的二十五分之一了”。
在这种情况下,张然的一位朋友提醒他,可以考虑用信用卡的额度套现,避开较高的银行取现手续费。让张然意外的是,朋友告诉他,除了传统的POS机刷卡套现之外,还有商家支持微信二维码套现。
21日,张然在网络上找到了一个自称可以利用微信二维码消费为信用卡套现的商家。该商家表示,其使用的微信给商家提供的消费二维码,用二维码套现,手续费只需要200元。
张然告诉北青报记者,22日上午,他和该商家在安贞桥附近约好的地点见面,商家拿出一个打印好的二维码,张然用手机扫描之后,显示的收款商家为北京的一家餐厅。在利用微信关联的信用卡中5000元的额度后,该商家将4800元人民币交还给张然。商家在临走时称,与银行信用卡取现相比,利用微信二维码套现,最高可以一次套取5万元。
北京盈科律师事务所律师康凯告诉北青报记者,通过二维码套现的双方都可能涉嫌犯罪。“对于商家来说,这种行为违反了商家和银行之间的合同”,而根据《关于妨害信用卡管理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商家违反国家规定,使用包括POS机在内的终端机具,以虚构交易、虚开价格、现金退货等方式向信用卡持卡人直接支付现金,情节严重的,应当以非法经营罪定罪处罚。
“对于持卡人来说,则涉嫌信用卡诈骗罪。”根据中央人民银行官网的公开资料,持卡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恶意透支,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的,以信用卡诈骗罪定罪处罚。